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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總管理處大樓。(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30日電/電價調漲定案,台經濟部今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拍板工業用電調漲12.5%。台經濟部表示,仍低於日韓工業電價,同時針對用電或產值衰退的產業,採凍漲或減半調漲,而新電價10月16日實施。
經濟部表示,目前台電公司每賣1度電就虧損0.4元,須逐步透過電價合理反映,以使台電公司持續開發建設及穩定供電,在合理反映成本前提下,這次調價有兩大原則,一為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二為兼顧產業競爭力,審議會在充分討論下,決議民生用電不調整。
經濟部表示,產業用電部分,則落實使用者付費,並維持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整產業電價12.5%,調價後產業用電均價為每度4.29元,但仍低於主要出口競爭國家韓國工業電價。
經濟部說明,在討論產業電價調整措施時,委員提議考量民生內需產業與台灣物價關係密切,如食品、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等,建議凍漲,另產業電價調幅可再分類考量,務實反映產業復甦情形。
經濟部表示,此次決議民生內需產業不調整,產業以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凍漲,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未達15%者,及用電衰退未達5%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減半調幅為7%,以緩和電價調整對產業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