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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宣布規劃開放陸客團 每日2千人次
http://www.CRNTT.tw   2023-08-24 17:19:40
陸委會24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回應媒體相關提問。(中評社 鄭羿菲攝)
 
  2. 陸客來台團體旅遊部分

  (1)陸委會將會同相關機關,在既有基礎上,檢視安全管理事項,包括許可證件申請及核發、入出境通關配套(CIQS)、通報機制及違常事件處理等,確保陸客來台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2)交通部觀光局將強化旅遊市場及旅遊安全管理,建立緊急事故通報及協處機制,更新及檢視旅行社名單及相關資格,完善陸團品質管理及通報機制,並辦理旅行業者及相關人員之訓練及宣導等,以確保旅遊市場之健全運作。

  三、放寬陸籍人士來台商務交流

  (一)放寬項目:自8月28日起,恢復陸籍人士申請來台從事短期商務活動交流之參展及觀展、商務研習(含受訓)。但邀請單位或陸籍人士涉及特定高科技產業(屬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2611積體電路製造業”、“2612分離式元件製造業”、“2613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2641面板及其組件製造業”、“2642發光二極體製造業”、“2729其他通訊傳播設備製造業”及“2928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等)維持專案申請。

  (二)強化管理:在既有管理基礎上,增列資格條件、邀請人數及來台停留期間規範。

  1. 參展:邀請單位或受邀單位須為參展廠商;依參展廠商承租攤位數,每一標準攤位(9平方公尺)2人,每增加1個攤位可增加1人,原則不得逾10人;停留期間限展前2天至展後2天。

  2. 觀展:邀請單位須為經核准設立有案之台灣參展廠商、受邀單位須為台灣參展廠商之合作廠商,或具合作潛力之廠商或買家;每一台灣參展廠商原則至多可邀請10人,且受邀廠商每家至多2人;停留期間限展前1天至展後1天。

  3. 商務研習(含受訓):依邀請單位年度營業額限制邀請人數,原則不得逾100人(年度營業額未達1千萬元之企業,邀請不得逾10人;1千萬元至5千萬元之企業,邀請不得逾25人;5千萬元至1億元之企業,邀請不得逾50人;1億元以上之企業,邀請不得逾100人)。

  陸委會指出,恢復疫前兩岸人員往來及交流,需要兩岸雙方相互配合及創造條件,“我方”持續依據最新情勢,放寬陸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期盼陸方亦採取作為,相向而行,以利相關規劃的推動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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