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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21日電/台灣官方修法放寬在台就業港人可申請定居。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21日在記者會指出,主管機關內政部暫定將於5月1日發布相關修正生效。
為解決來台就業港人只可居留、無法定居的問題,大陸委員會日前指出,政府正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未來港澳白領專業人才在台連續居留滿5年,最近一年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2倍,可申請定居,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相關就業港人連續居留5年的時間,由法規修正後起算。
此外,針對就業港人申請定居的收入門檻,邱垂正進一步解釋,並非每月薪資都要達基本工資2倍(現約為5萬500元),而是只要年收入達60萬6000元,每月平均收入超過基本工資2倍即可,且可加計兼職等其他收入。
而有關修法涉及的“專業人才”範疇,將準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和“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邱垂正並指出,包括國發會已積極強化國際人才來台措施,適用對象包括香港的青創人士、高階專業及金融人才。陸委會也在行政院新住民協調會報,爭取放寬新住民發展基金適用到其他事由來台的新住民,以協助港人早日適應跟融入台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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