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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承認疏失 馬國女大生家屬要國賠判死
http://www.CRNTT.tw   2020-11-24 10:01:18
長榮大學馬籍女大學生遭殺害。(照片:擷取自Dcard網站)
  中評社台北11月24日電/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遭梁育誌性侵殺害,鍾家代表律師葉海量23日表示,鍾家已委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律師,提出3項訴訟及國賠,要求對梁育誌處以極刑,以符合全馬國人民的期待,否則將透過馬來西亞法律程序引渡。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道,死者父親鍾偉國23日選在女兒的母校“衛理畢理學院”(Methodist Pilley Institute)召開記者會,家屬代表律師葉海量說,已在台灣提呈3項訴訟,包含11月3日提出死亡民事訴訟 (按中華民國民事法假扣押522條第1項)、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

  葉海量引用蔡英文總統致予家屬的信中,曾用“因為我們的疏忽,讓您們失去愛女”用詞,證明鍾女遇害是台灣當局疏忽所致,要求台灣當局檢調單位,須以蔡英文總統的說法為最高指標,做為查案、審判標準,並強調台灣檢調單位,至今尚未聯繫鍾女家屬及律師,以國賠法第15條進行商討。

  葉海量表示,梁育誌以繩索勒斃死者,這是蓄意致死、手段兇殘、惡性重大、無教化可能,且擁有精神問題的人,不會有“預謀、心思慎密、謊話連篇”等行為模式,既然蔡英文總統已承認是台灣的疏失,那希望台灣檢調機構的審判以死刑為標準,這是“全馬來西亞人民的期待”。

  葉海量強調,如果台灣當局不能滿足要求,與蔡英文總統最高的指標有所抵觸,家屬必毫不猶豫,不惜一切代價,通過馬來西亞司法程序,作出引渡罪犯的動作。葉海量也說,蔡英文總統承認政府疏失,且台南警方有吃案嫌疑,再加上案件發生後區公所緊急修復路燈照明,這些連串的疏忽,足以構成台灣當局賠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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