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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今天在九點開會前依照前幾次坐上主席台、發言台、備詢台等位置。(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香港10月20日電/大華網路報今日“是非集”專欄說,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的首要工作,便是行政院負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而立法委員在開會時,相對應地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這套行政權向立法權負責的運作機制,也是民意與責任政治的體現。然而,立院最大的在野黨國民黨在新會期的一開始,就杯葛院長蘇貞昌向立院做施政報告,其後又因蘇貞昌和若干部會首長在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現出反質詢閃躲與傲慢的態度,而有意發動倒閣及修法讓立委得以免去答詢態度不佳部會首長的職務。
首先須釐清的概念是,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乃為憲法明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方式。因此,行政院只要以書面向立法院提出了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即已算完成了此項憲法所明定的責任與義務。相對來說,憲法明定立法委員有權對行政院院長及所屬部會首長質詢,但若立法委員自行放棄“施政總質詢”的權力,此應屬立法委員怠惰於行使憲定職權,不涉及行政院是否違反憲法義務的問題。
基於此,國民黨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之初,採取不讓行政院長向立法委員做口頭施政報告的杯葛行動,以為可以達到讓行政院違反憲法義務的目的,但實則是立法委員怠惰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未能善盡代表民意監督政府施政的責任。因此,採取阻撓行政院長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的抗爭手段,反而讓在野黨減少藉質詢凸顯行政院施政不當的機會。
後來行政院開始進行施政報告後,有國民黨立委不滿行政院長蘇貞昌與部會首長,在立法院頻頻上演“反質詢”或“不答詢”的戲碼,近日又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未來若再發生類似情形時,得經立院全體委員三分之一以上表決同意,相關官員須解職下台。這項提案是繼國民黨有意提出倒閣案後,又有立委“一廂情願”地以為可以約制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