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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王定宇。(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9月29日電(記者 鄭羿菲)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9日公布個人提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包括紅媒條款、禁止國營事業赴中國投資,及中資分層審查。王定宇指出,在中國享有重大經濟利益或補助,包括在中國營業額佔總營業額30%以上、接受中國補助超過新台幣100萬元、5年內接受達新台幣500萬元,就不能直接、間接控制傳媒。
王定宇舉例說,中資分層認定部份,以電子商務平台蝦皮購物為例,騰訊持股60%、新加坡SEA集團持股39.7%,以往認定台灣蝦皮非中資,但在分層認定中,騰訊持股超過三分之一,即為中資。他也說明,目前法案是個人提出,未來會說服其他立委連署、其他黨團溝通協調。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29日召開“強化中資規範,反制經濟滲透”記者會,並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共同公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王定宇29日在記者會上表達將個人提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他舉例的重點有三,包括增訂“紅媒條款”,只要在中國享有重大經濟利益,如在中國的資產占財團法人資產達30%以上、在中國地區的營業額佔總營業額超過30%以上、接受中共黨政軍等補助超過新台幣100萬元,5年內接受達新台幣500萬元,就不能直接、間接控制電視、有線廣播等傳媒。在中國享有重大利益是你的自由,但第四權不能讓你這樣間接控制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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