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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大陸因應新冠肺炎安全化的作為
http://www.CRNTT.tw   2020-04-15 00:15:31
中國已將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當中,更強調生物威脅的風險識別與預警系統。
  中評社╱題:“生物安全:大陸因應新冠肺炎安全化的作為” 作者:蔡裕明(台灣),實踐大學高雄校區博雅學部副教授

  “生物安全”並非專門指涉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政策與實踐,及針對敵對者所攻擊的軍事防禦策略。相反的,生物安全係指針對新的或新發現的病原性威脅,而訂定的各種技術和政治介入舉措,也就是“確保健康”的措施。

  “安全化”的作為並非直接說出“安全”的語彙,更在於話語的採用,也就是傳達需要採取緊急行動的威脅。而一旦確認緊急威脅的存在,安全的專業人員便可以運用這些工具,這也是“安全化”成功的關鍵。也就是說,“安全化”源於政治決策者成功的言語舉動,其所創造的動員結合專業人員的特定領域,也啟動一系列政策作為的實踐。

  “安全”所指涉的是一種多面向的概念,在定義上為免於或避免威脅的狀態。在生物安全方面,美國從2001年發生炭疽病毒攻擊事件之後,已將生物安全視為聯邦政府優先處理事項,而以立法、計畫與挹注資金方式來面對生物武器、生物恐怖主義,以及大規模傳染病爆發所造成的威脅。生物安全通常是指與生物有關的人類或非人類因素。這些因素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國民經濟、公共衛生和自然環境所形成建構的威脅或風險。具體而言,生物安全更涵蓋由傳染性疾病、生物恐怖主義、外來物種入侵、新生物技術的應用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危險。

  而一場因為新冠肺炎所引起大陸的政治與社會高度緊張與緊急應變體制的問題,讓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要將“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此外,習近平也表示加快通過《生物安全法》以維護國家安全,並改革中國的衛生緊急應變體系。儘管中國已有部分法規規範生物安全不同領域,例如,《傳染病防治法》的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野生動植物保護與應變,但《生物安全法》將成為這些問題的基礎法律與機制,動員所有機關與人力解決國家所面臨的危機,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等。於是說,中國大陸現將疫病處置過程予以“安全化”,強化相關機構的權力與權威,希望以國家整體力量解決現在與未來的疫情危機或生物安全的威脅。

  一、安全化的解釋

  國際關係哥本哈根學派(Copenhagen School)所提出的安全化理論(Securitization Theory),安全並非既定(given),而是社會建構。因為在實踐當中,某項議題成為安全問題,並不一定是真正存在威脅,而是因為這項議題成為威脅。或可將“安全化”當作特定形式的架構,該架構依賴對於問題的共同看法,認為這是一種生存威脅,即對於社群乃至於國家的社會、經濟造成危害。當問題被“安全化”以後,政治參與者便可將其視為威脅,並獲得一定程度民眾的認同,即可採取特別措施來處理這樣的威脅。

  個人或少數人無法決定將某項議題視為安全問題。成功的“安全化”取決於民眾對於言語行為的識別程度。倘若決策者與受眾者在言語行為彼此認同,則將建立新的程序與規範來面對這種存在的安全,否則“安全化”將引起爭議,並使得規範、程序與體制無法內部化,並將出現內部的治理危機。對於哥本哈根學派來說,此種轉變為通過成功的言語行為,且側重語言的表現力和單詞改變情景的能力。

  二、安全化與國家總體安全觀

  從2003年SARS危機以來,中國政府業已認識流行病所帶來的安全隱患,並且從2004年開始,中國國防白皮書已將“防止嚴重傳染性疾病蔓延”作為重要的安全問題,更在2009年的國防白皮書當中,將“嚴重疫病”確定為中國面臨的挑戰之一。

  2014年4月習近平提出國家總體安全觀,要求重視傳統與非傳統安全,建構涵蓋政治安全、國土安全等各面向的國家安全體系,也成為中國國家安全戰略重要任務。2016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再提到建構國家安全體系,並在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報告當中,提出健全國家安全體系的概念。2018年4月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總結提及,已建構國家安全的體系架構、理論體系、戰略體系以及安全工作的協調機制。而此次大陸將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仿效美國與相關等國家,將生物安全列入國家安全戰略。

  再以美國而言,2009 年與2012 年美國政府先後訂定《生物防衛國家戰略》(National Biodefense Strategy)和《生物監測國家戰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Biosurveillance),指出“提供關鍵性的資訊與持續的態勢認知,以利所有層級能夠更佳進行決策”。

  中國此舉除反應現實需要外,也回到如法蘭西斯·福山(Yoshihiro Francis Fukuyama)在《強國論》(State-Building)所言,如何建構有效能的國家體制與施政能力,已成為當今國際社會最為重要的問題。

  在現實層面上,大陸從SARS之後,已多次發生不同類型的傳染性疾病。例如,H5N1禽流感、H1N1流感、H7N9禽流感、中東呼吸症(MERS)與腸病毒等疫情,除健康醫療支出外,也嚴重危及國家政治與經濟。大陸官方與學界隨著這些疫病與生物安全問題逐漸討論,疫病乃至於生物安全的概念,以及對於威脅的認知與政策,已在大陸內部出現矛盾與緊張關係。於是在防範流行病的疫情法制上,大陸現已出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與《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但由於欠缺頂層的戰略架構,無法確切整合翔實的疫病資訊與足夠的醫療衛生資源。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月23日已表示,“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共建政以來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必要做到“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這也凸顯大陸的疫病與生物安全情勢險峻,以及疫病與生物安全防控能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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