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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倡行政措施阻校園播“獨”
http://www.CRNTT.tw   2018-08-16 10:58:53
  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昨日批評,FCC邀請陳浩天演講是政治上的挑釁,促請政府研究有否法例可援引以阻止有關活動,同時應從行政措施著手,防止有人在學校宣傳“港獨”。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陳浩天在FCC演講後,香港的23條立法壓力將更大,“港獨”的生存空間更窄。

  梁美芬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形容,FCC邀請陳浩天演講是政治上的挑釁,促請政府去信FCC,表達不希望對方再舉辦活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她又要求政府解釋,是否有法例處理有機構邀請“港獨”分子演講,“如果法律上做唔到,就唔該你(政府)研究出嚟”,“冇法律就要研究23條”。

  梁美芬又說,教育局要在行政上制定政策,防止有人在學校宣傳“港獨”例如舉辦論壇時,“要睇(安排)係咪公道(有不同意見發表機會)”。至於出席同一節目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追問事件違反了哪條國際法及公法,梁美芬表示,言論自由并非絕對,國際人權公約第19條保護言論及表達自由,但受到合理的限制,“宣傳分裂主張,會危害國家安全,已經係例外情況。”

  強調言論自由并非絕對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陳浩天在FCC演講後,香港的23條立法壓力將更大,“港獨”的生存空間亦更窄。他相信,中央遏制“港獨”手段還有很多,目前已留有一手。他又說,現時國家面對的內外形勢惡化,令中央對“港獨”加強戒心,希望遏制“港獨”於萌芽狀態。

  香港專業人士(北京)協會會長馮國佑表示,陳浩天提倡“港獨”,鼓吹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公然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違反憲法和基本法,亦已超越言論自由範疇。FCC以言論自由作為擋箭牌,為“港獨”搭台造勢,實屬強詞奪理,完全令人無法接受。他又說,儘管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受香港基本法保障,但一定要依法才可享有這些自由。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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