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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區130名“廳官”因環保問題被問責
http://www.CRNTT.tw   2017-11-16 15:29:32
  中評社北京11月16日電/16日上午,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8省區同步公開了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的問責情況。8省區共問責1140人,其中廳級幹部130人。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介紹,第一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6年7月至8月對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了100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

  從分省區情況看,河南省問責人數最多,達227人,其中廳級幹部10人,處級幹部83人;內蒙古自治區問責的廳級幹部最多,達27人,此外問責處級幹部65人,廳、處兩級在總問責人數124人中占比約四分之三。

  具體問責情形包括通報、誡勉、責令公開道歉、黨紀處分、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9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問責的廳級幹部中,誡勉46人,黨紀處分40人,行政處分40人,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被問責人員中,地方黨委46人,地方政府299人,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666人,國有企業49人,其他有關部門、事業單位及基層工作人員80人。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中,環保部門193人,占比最高,水利、國土、林業、工信、住建等多個部門均有分布。

  劉長根表示,被問責人員基本涵蓋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方面,體現了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8省區在問責過程中,注重追究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尤其強化了領導責任。(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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