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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香港新選制的規範意圖和善治願景   
http://www.CRNTT.tw   2021-11-21 00:30:38
 

  田飛龍提到,從提名情況來看,反對派基本力量決定性出局,愛國建制派占據全部提名的絕大多數,中間派與溫和的獨立反對派獲得較小比例的提名。比較而言,愛國建制派參選熱情較高,甚至可能出現有些論者預測的激烈競爭的“魷魚遊戲”。而有些建制派私下開始抱怨“選舉內卷”,害怕暴露能力短板。治理能力的實質性競爭成為新選舉文化的主導性指標。新選制下的選舉,多元性有所變化,但競爭性實質上更為凸顯,尤其是在傳統建制派陣營出現了更多元的聲音和力量,以及青年人的主張和論述。在同為“愛國者”的共同基礎上,適度多元和具有競爭性的選舉,就不再是分裂香港社會的破壞性過程,而是凝聚共識和增進團結的建設性過程。                                        

  他強調,新選制的規範意圖在於引導塑造一種切合“一國兩制”與國家整體戰略取向的“賢能政治”,真正達成香港的良政善治。新選制絕不僅僅滿足於“忠誠”,更是著眼於“賢能”,以塑造積極有為的治港隊伍,承擔“一國兩制”下半場的轉型發展重任。2021特區施政報告在政治時間性上也清晰意識到了“一國兩制”下半場的實質性開啟,以及“能者居之”的賢能政治原則,從而積極回應了夏寶龍主任提出的“堅定的愛國者”命題。所謂“堅定”,不僅僅是立場,也是能力。香港的良政善治是民主質量以及最終的民心攸歸的關鍵所在。新選制從國家立法的高度準確判斷和阻止了帶有“顔色革命”性質的香港“選舉奪權”,阻止了戴耀廷式的“真攬炒十步”。新選制兼顧選舉安全和民主競爭性,是一種可經受考驗的優良制度安排。      

  田飛龍認為,新選制在香港的真正“社會適應化”,需要多種形式的制度學習與實踐,也需要香港社會切切實實理解和認同“一國兩制”的完整法理和道理,需要對“修例風波—香港國安法—新選舉法”的制度鬥爭及其辯證邏輯有真正的理性認知,對“一國兩制”的制度巨變有較為深刻的把握。但社會的政治怨氣和洩憤心理顯然一時難以消除,否則就不會出現今年七一的“刺警案”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感激決議”,也不會出現反對派的選舉攬炒和港獨國際路線的興風作浪。        

  他說,新選制既然是以“愛國者治港”為根本原則,其實踐性展開就具有了將原本對立性的“愛國”與“民主”價值予以整合的特定憲制功能。“愛國”和“民主”,本是緊密結合的現代法權要素,但在香港被奇特怪異地長期割裂開來,似乎越“愛國”就越不“民主”,而越“民主”就越不能“愛國”。既往許多年的選戰文化與鬥爭文化並不健康,在建制一端衍生“投機文化”,在泛民一端衍生“造反文化”,而“一國兩制”所需要並嚴格依賴的愛國民主文化卻遲遲未能生成。如今,新選制降臨,其根本意圖即在於為香港“一國兩制”奠定堅實的愛國民主文化根基,如此才可根除政治顛覆疑慮,永保繁榮穩定基礎,實現可持續的中央管治與高度自治的有機結合。新選制因而具有“一國兩制”的價值再啟蒙與制度再建構的重大意義,而香港社會本身也必然需要一定的時間和代價來承接這一再啟蒙的洗禮。由國家充當香港民主文化的再啟蒙角色,這是“一國兩制”觀念史和制度史上重要的突破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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