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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金融26條”撐大灣區
http://www.CRNTT.tw   2020-05-15 12:07:34
文件提出,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5月15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強化香港離岸人幣樞紐 內地9市實施更大開放

  中國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文,提出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26條措施。文件提出,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同時,在大灣區內地實施更大範圍的金融開放及改革試點: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並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提出26項措施,涉及五方面,包括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

  逐步擴人民幣跨境使用

  文件指出,在更高水平上推動金融服務業對港澳開放,在“一國兩制”方針下發揮香港金融體系的獨特優勢,支持鞏固和發展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文件中特別提到,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推動人民幣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

  在兩地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方面,將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其中將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此外,還支持香港機構到內地發債,推動跨境徵信合作,探索推進粵港澳三地徵信產品互認。支持大灣區內地銀行在宏觀審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區的機構或項目發放跨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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