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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樂:應重視大灣區一體化制度路徑挖掘創新
http://www.CRNTT.tw   2019-05-28 00:22:15
 
  中觀制度包括CEPA系列協議;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系列制度安排;粵港澳合作、京港合作、滬港合作、桂港合作、川港合作、冀港合作等制度安排及特色。

  微觀制度主要是大灣區不同行政區域間的具體業務合作,例如深圳河治理、海上緝私、漁業、教育合作、社工服務等領域。

  談及大灣區一體化的制度資源,常樂表示,大灣區一體化具有較長歷史演進過程,如果對大灣區的歷史進行回溯,則會發現大灣區首先是一個人文灣區,其次是一個地理灣區,再次是一個經濟灣區、科創灣區等。

  常樂認為,為了促進大灣區建設及帶動全國實現高質量發展,很有必要立足當前大灣區建設中的難點、熱點、焦點問題,回溯、挖掘、汲取歷史經驗,勇於制度創新,大膽闖、大膽試,開出一條新路來。為此常樂建議,第一,應深入研究總結近200年來促進灣區一體化進程中的各種重要政策與制度(包括顯與隱、中與外),為當前的制度創新汲取歷史理性、價值理性和實踐理性。第二,重點研究總結“多元同體”問題的發生過程、解決方案與制度效用,重點考察其異質性的多元並存與調適演進問題。第三,可以香港為中心,輻射澳門、灣區、內地與國際,梳理總結出一部專門聚焦產業發展制度創新的專題論著,進而為大灣區的產業合作與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借鑒和政策支撐。第四,重點研究總結“一國兩制” 的制度優勢及其在多領域的制度創新和運用,切實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實現灣區功能的全方位拓展與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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