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角度分析,採用傳統的兩地兩檢與在西九龍站落實一地兩檢的主要分別,在於兩地兩檢辦理通關手續的地點是內地和香港兩個不同車站,而一地兩檢則可以在同一車站(即西九龍站)辦理,從而能令乘客能更快捷、方便地完成兩地的通關手續;但這兩種通關模式涉及的其他相關事宜,包括通關手續、適用法律、乘客辦理通關手續時的權利和責任並沒有分別,而且實行一地兩檢亦不會改變香港的通關制度。”
他認為,社會上有人建議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只適用內地關於清關、出入境及檢疫手續的法律。當年設立深圳灣口岸時亦曾研究相關問題,而當時兩地法律專家認為這模式並不可行。就高鐵(香港段)而言,特區與內地進行深入研究後,亦認為若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只適用有關通關手續的內地法律會衍生法律和運作上問題,包括可能產生管轄權重迭和工作人員無所適從等情況。
袁國強總結到,興建高鐵(香港段)是為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的交通運輸系統,為來往內地與香港的人士提供多一個交通選擇;而落實一地兩檢的目的只有一個,令高鐵(香港段)能發揮最高效益。希望立法會議員能夠以香港整體利益作出發點,以香港長遠發展為依歸,支持一地兩檢,支持特區政府今次提出的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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