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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擬定明年520辦黨主席黨代表選舉
http://www.CRNTT.tw   2016-12-19 15:25:12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9日電(記者 倪鴻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今天下午2時舉行記者會宣布,預訂2017年5月20日舉行黨主席暨第20屆黨代表選舉,8月20日召開第20屆第1次“全國”代表大會;新徵黨員或回復黨籍者須於明年1月20日前完成手續並在3月31日前繳交黨費,才能符合黨章需滿4個月才有投票權的規定。

  國民黨高層今天上午舉行中央工作會議,會中討論黨主席、中央常務委員、中央委員及黨代表等4項黨職人員選舉時程,蔡正元下午2時臨時舉行記者會發布訊息,這項選舉提案將提報12月21日中常會討論,通過後正式實施。

  蔡正元表示,依照時程,2017年3月31日辦理選舉公告,5月20日選舉主席及黨代表,7月8日選舉中央委員,7月29日選舉中央常務委員,8月20日召開第20屆第1次“全國”代表大會,新當選黨職人員於8月20日宣誓就職。

  他指出,黨章第17條規定“主席之選舉,應於任滿當年應召開之“全國”代表大會舉行之3個月前,與“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之選舉同時辦理”及“主席之任期為4年”。黨主席由黨員直選始自2001年3月24日及當年7月29日舉行之全代會就職,首度適用黨章第17條之規定。

  他說,2005年黨主席選舉於7月16日舉行,8月19日舉行全代會就職,有違黨章規定。2009年黨主席選舉於7月26日舉行,10月17日舉行全代會就職,亦不符黨章規定。2013年黨主席選舉於7月20日舉行,11月10日舉行全代會就職,雖符合黨章規定,但期間黨主席任期卻已逾4年任期。

  他表示,黨主席任期應以首屆黨員直選之連戰主席卸任日期8月19日計算,下屆2017年主席就職日,應回歸黨章於8月20日舉行為宜,並以此往前推算,訂定5月20日辦理選舉投票;同一天也舉行黨代表選舉投票。

  中央委員選舉訂於6月15日至19日進行連署、登記及查核,7月8日投票。

  中常委選舉訂於7月10日至11日進行領表登記,7月29日投票。

  蔡正元指出,依主席及黨代表選舉之選舉人資格之規定,現有黨員、新徵黨員、回復黨籍之黨員,均應於2017年3月31日選舉公告前完成當年黨費繳交,始具連署權及投票權。新徵黨員及回復黨籍之黨員須於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新徵或回復黨籍手續,始符合滿4個月之規定。

  有關黨員繳費問題,現有黨員及新徵黨員的年繳黨費為新台幤200元,回復黨籍者需補繳黨費,最多回溯4年的黨費,也就是800元,黨費必需在2017年3月31日公告黨主席等4項黨職人員選舉前繳清,才能擁有黨主席及黨代表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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