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答了如何支持、團結、爭取島內民眾的問題。包括:堅定支持愛國統一力量、廣泛團結愛國反“獨”力量、努力爭取中華認同力量、積極轉化台獨認同力量、堅決打擊頑固台獨分裂力量。
第五,回答了如何防範和化解台獨風險的問題。首先是“法律規制”,即針對頑固台獨分裂犯罪分子予以制裁,這是依法正義之舉,其次是“政治規制”,即動員島內同胞通過政治體制、社會輿論、群眾運動對台獨展開有理有力有節的鬥爭,再次是“文化規制”,通過教育引導等方式糾正台獨錯誤思想,重塑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第六,回答了解決台灣問題是否有時間壓力的問題。1949年至今,台灣問題已經形成75年,但兩岸骨肉隔絕的悲劇可以從1896年乙未割台開始追溯,從五千年中華民族歷史長河與中華文明繁衍傳承的維度來看,台灣當局只是一個地方割據政權,只是以千年歷史的一瞬,解決台灣問題的本質是如何體現“多元一統”的大歷史觀,尊重台灣地區的“多元”、服務於中華民族的“大一統”。
第七,回答了如何實現兩岸心靈契合的問題。文化認同是根本、民族認同是基礎、政治認同是結果。兩岸首先要通過交流交往交融,基於共同的中華文化基因,鞏固共同的中華文化認同,再以中華文化作為最大公約數凝聚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最終升華為維護國家統一、追求民族復興的政治認知,形成兩岸同胞心靈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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