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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兩個空間論”初探
http://www.CRNTT.tw   2020-09-26 00:09:35
 
  三、“兩個空間論”既是方法論,也是實踐指南

  “通過實踐而發現真理,又通過實踐而證實真理和發展真理。”⑨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孕育於7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和大陸對台工作的實踐經驗之中,同時也指導著我們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對台工作實踐。“兩個空間論”堅持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強調了堅決反對任何形式台獨分裂活動的底線和紅線,這是“活”的理論,是可以直接運用於實際對台工作的指南。

  “兩個空間論”指明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方向,創造性地闡釋了如何有效“促統”、如何有力“反獨”的方法論。一段時間以來,兩岸輿論、學界就大陸對台政策和兩岸關係發展走向,產生了一些混沌、錯誤或脫離實際的認知。例如,島內藍營出現的“和平現狀制度化(永久化)”論、“大陸不武、台灣不獨”的“中程協議”論,綠營出現的“維持(‘台獨’)現狀”論,以及大陸內部出現的“和平統一無望論”、“惠台政策無效論”等。實際上,衹要從“兩個空間論”出發,順著習近平國家統一思想的脈絡思考,就能看清這些輿論圈、學術界的紛紛擾擾,找到兩岸關係的主流和本質。

  首先,“創造空間”是“促統”的方法論。抽象意義的空間不是靜態的、僵化的、固定的,而是運動的、變化的、可塑造的。從形式上看,統一是由“二”到“一”的空間關係;但從本質上看,統一是由“舊”到“新”的空間關係。意即,兩岸和平統一的進程,是兩岸共同創造一個新的政治法律空間的過程。這個屬於未來狀態的“新”空間(一個政治上完全統一的中國),必將取代處於當下狀態的“舊”空間(一個兩岸尚未統一、但主權領土從未分割的中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這裡的“一國”指的就是上文的“新空間”;而“台灣方案”指的是“新空間”之下(之內)就台灣當局、台灣同胞及各個經濟社會主體所享有的政治空間、經濟空間、社會文化空間和國際活動空間所達成的憲制安排和制度體系。

  因此,兩岸共議統一、共促統一,就是要共同創造、擘劃、設計新的空間。對此,習總書記在“1·2重要講話”中提出了“三步走”的行動方案:第一步,兩岸“達成國家統一願景”,這裡的“願景”可以理解為雙方對國家統一目標在“各表”基礎上的“共表”,兩岸衹有達成統一願景,才能為共創和平統一的空間提供根本保證、確定正確方向、開啟不可逆進程;第二步,兩岸以民主協商方式“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這裡的“制度性安排”就是兩岸在“統一願景之下”就台灣的政治空間、經濟空間、社會文化空間和國際活動空間所作出的制度安排,這是“統一前”到“統一後”的銜接期、過渡期;第三步,國家完全統一、實行“兩制台灣方案”,這裡的“台灣方案”與前一步的“制度性安排”又存在邏輯遞進關係,是統一後得以維護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台灣同胞各項權利自由的憲制性安排,具有神聖性和穩定性,是中國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四梁八柱”的重要組成部分。

  可見,“兩個空間論”中“創造空間”的促統方法論,解決了長期困擾我們的“如何以和平方式推動和引導兩岸關係從‘統一前’量變到‘統一後’質變”的疑惑。過去,和平統一曾寄希望於兩岸執政者的“一笑泯恩仇”,也曾寄希望於兩岸和平協議的“一錘定音”。經過實踐經驗的總結與理論的升華,“兩個空間論”無疑指明了方向:和平統一是兩岸共商、共建、共享一個新的空間的過程,以達成統一願景為起點、以國家完全統一為目標,創造空間的實踐主體是人民群眾,是真正屬於人民、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統一路線圖。

  四、對台工作的難點、痛點和敏感點,主要出在“灰色空間”上

  在反對和遏制形形色色的台獨分裂活動中,需要以“兩個空間論”為指導,辯證地看待長期困擾、迷惑對台工作的一些敏感問題和認知盲區。

  抽象意義的空間具有屬性,空間由誰創造、屬誰擁有、被誰使用、受誰控制、對誰有利,這些都是需要明辨的根本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就意識形態工作的“三個地帶(紅色、灰色、黑色)”重要論述⑩,也可以引申到兩岸關係和對台工作之中:“紅色空間”是我們為和平統一所創造出的廣闊空間,“黑色空間”是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從事活動的空間,“灰色空間”是介於兩者之間的、有可能轉化為“紅色空間”也有機會被台獨利用或佔據的空間。上文提到,之所以台獨分裂勢力還有這樣那樣的活動和圖謀,是因為在一些歷史、政治、地理、國際因素影響下,台獨分裂勢力仍然擁有、控制或利用相對應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國際空間從事分裂活動,這就是“黑色空間”之存在。

  “兩個空間論”指導我們,要努力壯大“紅色空間”、擠壓“黑色空間”、爭取“灰色空間”朝有利方向轉化。這裡需要指出的是,矛盾的普遍性、運動的絕對性⑪,決定了我們與“黑色空間”的鬥爭是長期的、多樣的、複雜的,台獨勢力在島內執政,“黑色空間”存在並擴展;縱然台獨勢力在島內選舉失利下野,“黑色空間”還是存在並以其他形式演化;即便未來以和、戰的任何手段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復歸統一後,台獨勢力還是有可能在海外和島内繼續公開或暗中從事分裂顛覆活動,“黑色空間”仍然不會真正意義上“歸零”。香港回歸以來,我們與“港獨”分裂勢力及“反中亂港”活動的長期艱巨鬥爭,充分印證了這一點,是嶄新的教訓、也是鮮活的教材。

  與此同時,紅色、灰色、黑色三種空間的此消彼長,也是時刻動態變化的過程,更需要發揮我們自身的主觀能動性,精準有力地施加影響。意即,如果我們不去壯大“紅色空間”、不去轉化“灰色空間”,那麼就有可能遭到“黑色空間”的侵蝕乃至吞噬;反之,“黑色空間”就會不斷遭到擠壓、轉化為灰色甚至紅色空間,兩岸關係的政治社會生態就會更加清朗。這就更加突顯出和平統一與對台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的重要性。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兩岸一家親”、“融合發展”、“心靈契合”等對台理論創新成果,舉行兩岸領導人會晤、建立兩岸事務部門聯繫機制、頒布惠台31條等對台實踐創新成果,和平統一的理論空間、實踐空間前所未有地得到開拓。因此,“兩個空間論”的提出,展現出以習近平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人在看待國家統一、解決台灣問題上的政治定力、哲學視野與歷史高度。

  對台工作的難點、痛點和敏感點,主要出在“灰色空間”上。此處以“中華民國問題”和“ECFA存廢問題”為例。前者屬於兩岸關係“深水區”問題,台灣方面、國民黨堅持將中華民國作為前提,民進黨則炮製出“中華民國台灣”概念,大陸方面在兩岸事務性協商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內涵問題,但大陸對台研究界對中華民國問題也持敏感、謹慎態度。中華民國問題顯然是活躍於“灰色空間”的代表案例,一方面,島內部分人士認為中華民國及其憲法某種程度上都體現或暗示了兩岸一中、走向統一的內涵,希望大陸予以尊重或承認,作為破解兩岸政治難題的突破口⑫;另一方面,島內政治勢力顯然將中華民國操作為渲染兩岸意識形態、政治制度分歧的工具,將其作為拖延、迴避兩岸關係深層次問題的擋箭牌。

  制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藉口⑬。作為在“灰色空間”的“中華民國問題”,我們應該努力將其轉化為“紅色空間”、阻止其蛻變至“黑色空間”。實事求是地看,台灣目前實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確體現出法理一中的內涵,也開宗明義地闡明了國家統一的義務。同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不僅給予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的歷史事實充分的承認和尊重,也陳述了祖國完全統一的使命。由此可見,兩岸對同屬一中、謀求統一均有憲制性文本的約束。台灣方面如果將中華民國與國家統一的價值、目標、進程有所對接,並進行正面表述,兩岸共同確認“國家統一願景”,那麼雙方就有條件在平等、民主的基礎上,以雙方憲制性法律文本為基礎,就中華民國在和平統一進程中的地位、形態、表現方式做出進一步安排⑭。反之,一旦背離上述目標,中華民國變成拒絕統一的藉口,甚至變為台獨的護身符,那麼中華民國就蛻變至“黑色空間”的一部分,我們也不會為它留下任何空間。從近年來民進黨連續執政、持續推動台獨分裂活動的態勢來看,中華民國正在逐漸朝“黑色空間”滑去,對此,包括藍、綠、白在內的島內各黨派都應該明察、慎思。

  民進黨執政及勝選連任後,“ECFA存廢問題”亦成為兩岸關注焦點乃至辯論議題。實際上,我們不能單獨就ECFA論ECFA,一些學者、媒體衹關心或計算該協議本身對兩岸經濟的正負面效益,這無疑是片面的,也是違背唯物辯證法的。ECFA是兩岸經貿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將其抽離出兩岸經貿活動討論毫無意義,討論ECFA的存廢必須要放在整個兩岸經貿關係、兩岸融合發展的大框架下通盤看待和考量。以最新統計數據為例,2020上半年,在新冠疫情衝擊下,台灣對大陸(含香港)出口同比增長9.8%,占台灣總出口比重上升到42.3%,創近十年新高,其中兩岸電子零組件的進出口雙雙創下同期新高,突顯出兩岸經濟雙向互賴、深度融合的格局已經形成⑮。

  事實證明,和平統一的空間越寬廣,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空間也就越巨大;同理,兩岸經貿越交流、兩岸融合越深入,和平統一的空間也會得到更大開拓。然而,如果以ECFA為代表的兩岸經貿交流合作成果,被島內台獨勢力視為人質或討價還價的籌碼,享用兩岸經濟紅利來投資台獨活動、不斷觸碰台海紅線,那麼ECFA是否有必要繼續?在台獨分裂勢力製造重大事變的情況下,兩岸經貿活動怎麼可能維持常態?這就涉及到阻止“灰色空間”向“黑色空間”轉化的問題。因此,在“兩個空間論”的指導下,ECFA對大陸方面來說“操之在己”,島內執政者須認清利害、拋棄不切實際的幻想,回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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