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在跨境電商規則上停步不前 中方去年遞交相關提案
龍永圖說,跨境電子商務在中國參與全球治理、提出作為新的國際規則體系“中國方案”方面也是大有作為。他簡單地介紹了WTO制定電子商務規則的背景:1998年WTO第一次提出全球電子商務這個概念,正式提出要制定全球電子商務的規則體系。但由於電子商務發展過去受到各方面的干擾,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以及各個成員之間的分歧也很大,所以電子商務規則體系的建立一直是停步不前,所以WTO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什麼大的作為。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看到了這個機會,所以在2016年11月,向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提出了中方關於電子商務議題的提案,我們中國開始出手了”,龍永圖介紹,這當然是響應習主席關於參與全球規則制定的號召,商務部去年提出的這份提案的背景就是習主席提出參與全球治理的大背景。
龍永圖介紹,我們主要提出進一步便利通過互聯網實現交易,而且要制定與之相關的支付物流服務,以便凝聚共識,逐漸形成規則體系。他說,現在WTO在制定跨境電子商務規則體系方面處在一個非常初期的階段,正是因為它處在非常初期的階段,所以我們是大有作為的。
從中國經驗逐漸積累成中國方案 政府和企業要加強溝通
對此,龍永圖提出兩點建議。第一,我們首先要把自己的跨境電子商務的業務搞大,量大了才有發言權,然後再充實、改善、制定我們跨境電子商務的業務流程、技術標準、監管模式。他說,現在搞全面的規則還不現實,可以從試驗區起步,一點一點地搞,先形成中國經驗,把中國經驗變成中國模式,再把中國模式變成中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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