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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釋放惠台利好 涉及文教、司法與民航
http://www.CRNTT.tw   2017-05-07 00:18:39
今年中央對台工作會議提出“研究出台便利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陸更好發展,依法維護台胞權益”(來源:新華網)
  中評社北京5月7日電(記者 束沐)近日,大陸有關部門接連釋出新舉措,向在大陸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台灣研究人員開放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申報,進一步擴大法律服務的對台開放力度,並在多個機場解決自助設備識別台胞證的問題。這是今年中央對台工作會議提出“研究出台便利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陸更好發展,依法維護台胞權益”後,大陸相關方面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一系列具體政策舉措。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 向在大陸工作的台灣研究人員開放

  據昨日《光明日報》報道,為適應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開展學術研究的需求,促進兩岸學術交流合作,國家社科基金將向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開放項目申報,包括重大項目、年度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中華學術外譯項目、西部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等項目類別,涵蓋26個一級學科。據了解,該舉措不僅讓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參照大陸居民待遇,在內地工作的香港、澳門研究人員也一並納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範圍。

  報道羅列了在大陸工作的台灣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條件,如為正式受聘於大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在職人員,聘期一年(含)以上,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等。此外,申請青年項目的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申請西部項目的申請人須為受聘於西部地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在職研究人員。

  以往各地各校裁量標準不一 台籍教師:統一標準明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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