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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會議現場(中評社 蘭忠偉攝) |
二、要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十九大報告強調,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有利於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建議適時對近年開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情況,包括操作程序、國資定價、股權激勵等方面進行總結,形成制度並加快複制推廣。針對改革中反映出來的一些問題,建議適當提高民營企業持股比例,增強民營資本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積極性;健全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基層員工的改革獲得感;打通改革容錯機制、創新包容機制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讓企業家放開手腳、甩開膀子幹事。
三、要堅持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為中心任務。以董事會建設為重點,加快健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針對一些董事會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應有作用的問題,建議加快簡政放權,進一步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可以考慮擴大中央企業董事會授權試點範圍;加強董事會和董事隊伍建設,成立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規範董事會,健全董事會內設機構,完善運行機制,確保權利放得下、接得住、運行好。建立規範的經理層授權管理制度,維護經理層經營自主權,強化激勵約束,有效激發經理層活力。以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一方面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另一方面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加快多層次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打造企業家、專職董事與監事隊伍。實行企業領導人員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鈎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
四、要持續健全高效協同的監督體系。完善企業內部監督體系,明確監事會、審計、紀檢監察、巡視與法律、財務等部門的監督職責。發揮監事會專門監督功能,加強和改進監事會監督,完善監督工作體制機制,突出監督重點,提升監事會監督有效性。整合力量,健全高效協同的外部監督機制,強化出資人監督,健全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系和制度,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
(中評社報道組:蘭忠偉 林艶 郭至君 臧涵 後方支援記者:秦正陽 徐夢溪 丁文婷 姜忠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