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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辱華反港獨大聯盟”副召集人、港區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 蘭忠偉)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作出解釋,這也是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全國人大的第五次釋法。本次全國人大主動釋法,是基於香港兩位後任立法會議員梁頌恒和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中公然“辱華”、違法而引發一系列宣誓鬧劇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是對香港公職人員宣誓事宜作出清晰的說明和權威的解釋。
“反辱華反港獨大聯盟”副召集人、港區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後,第一時間接受了中評社記者的訪問。他表示,現階段全國人大主動釋法,是在香港依靠現有的行政、立法、司法解決不了問題的情況下依法、合情合理的使用了權利,如果不靠最權威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釋法,香港的爭議和造成的行政機關混亂,將對香港整個國際都會的運作產生致命打擊。
陳勇指出,香港是商業社會,講究契約精神,如果公然違反法治,而且久拖不下產生了眾多混亂和歧義,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就會流失,香港貿易等方面也將蒙受嚴重打擊。他認為,香港有一部分人,知法懂法,但卻故意混淆視聽、曲解、抹黑現有的法律效應,如果人大常委會被迫釋法成為一種常態,那也是被“港獨”分離主義,甚至是故意曲解《基本法》和抹黑香港法治之人所逼的。
陳勇強調,香港的執法部門、司法部門、行政部門、立法部門等等,要做好應對危機的所有準備。市民大眾亦要用正能量排除萬難,除了在道義上給予譴責,在法理上也要支持相關部門依法檢控,除此之外也要做好防止政治恐怖主義的準備。
全文訪問如下:
記者:您怎麼看待本次的釋法和最後的結果?
陳勇:首先,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是完全合情、合法、合理的,依照“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有這項權利,而且現階段非常適合運用這項權利,幫助香港解決問題。
有很多香港各界朋友,出於好意提出不同意見和建議,也有一些反對派,不管什麼時候釋法,都要反對。我們看到,如果香港現有的權利、制度和架構能夠解決這些問題,相信中央也不想主動釋法,但是現在香港內部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本來立法會主席利用足夠的權利拒絕了這兩位“辱華”、違法、公然“播獨”的人士宣誓,這在立法會中已經算有了一個判決,但是他們不但不服,而且還硬闖立法會,企圖“自己宣誓”,嚴重搗亂了香港的法治核心社會,他們的惡劣行徑,使得立法會大會幾乎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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