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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公會聯合會副秘書長蕭博仁對外說明,每位罹難者理賠金額。(中評社 黃文傑攝) |
中評社桃園7月24日電(記者 黃文傑)旅行公會聯合會副秘書長蕭博仁23日晚間接受媒體聯訪表示,0719遼寧觀光團火燒車事故24位大陸罹難者,依照臺灣的旅遊保險無過失責任,平均每位罹難者,基本可以獲得新台幣664萬。
蕭博仁表示,罹難家屬若願意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即可獲得理賠,但也可走法律途徑訴訟,據他所知,目前沒有家屬達成和解。
來自遼寧省大連市,由鉅龍旅行社承辦的旅行團,19日中午12點57分,在桃園二道號近3k處自撞路邊護欄火燒車,車上有旅客24人(8男16女),包括台灣籍司機、導遊,共26人全部罹難。一行人是於12日來台8日遊,原本預計19日下午4點30分搭機離台返回大連,卻不幸發生意外,全數命喪黃泉,49位家屬、21陸方官員與行政人員,合計70人,21日搭乘包機抵台,22日下午認屍,23日下午舉行招魂儀式。
為了讓大陸家屬更清楚善後工作進度,旅行公會聯合會邀集相關單位,在家屬入住飯店,每晚會舉行0719遊覽車事故家屬說明會,昨晚僅針對保險理賠事宜提供諮詢服務,家屬自由參加。
旅行公會聯合會副秘書長蕭博仁晚間出面接受訪問,針對罹難者理賠部分提出說明。
蕭博仁指出,已經找來這次承保的富邦、華南、旺旺友聯保險公司人員,以及兩位隨團來的大陸公益律師,一起開會討論,初步討論出理賠金額。
他說,台灣保險理賠與大陸不太相同,這次意外理賠,包括旅行社無過失責任險200萬,遊覽車乘客險200萬,以及200萬強制險,每人基本有600萬的理賠金,至於1600萬客運險,原需官司結束理賠,因保險公司也願意以“無過失責任”來理賠,扣除遊覽車駕駛外,25位乘客可獲得64萬元理賠,因此,罹難陸籍旅客每人可獲得664萬元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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