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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促轉條例必須合憲保人權
http://www.CRNTT.tw   2016-04-25 12:20:45
馬英九總統與吳副總統。(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4月25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舉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報告發表記者會。媒體詢問民進黨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部份涉及違憲及違反人權,馬英九總統強調,不論怎麼做都必需符合憲法與人權保障的規定,人權的保障也不能超過法律的範圍。

  馬英九總統8年任期將於5月20日屆滿,上午舉行記者會規模不小,包括副總統吳副總統、秘書長曾永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駐台使節團都受邀出席。但五院院長中只有行政、考試兩院院長出席,司法、監察兩院由副院長代表出席,民進黨籍立法院正副院長蘇嘉全、蔡其昌都沒出席。相關部會首長因出席立法院各委員會,因此多由副首長出席。

  記者會進行時間約40分鐘,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吳副總統先說明緣由,再由馬英九總統報告他8年任內促進人權的成果,最後接受媒體提問。

  針對民進黨力推的促轉條例,馬英九總統表示,促轉條例草案現在已經付委,大家可以好好討論一下,因為至少在兩個領域,一個是二二八事件,一是白色恐怖事件,他大都有親身參與,就以二二八事件來講,不但是委員會成立後原來請求補償、後來改成賠償的請求時間只有兩年,結果我們延長了4次,現在變成13年,到現在為止,申請的案件中,死亡與失蹤的是862件,受傷與失去自由的有2千多件,到目前為止沒有再增加。

  他指出,關於白色恐怖的委員會已經結束了,如果還有人要申請可以改由二二八基金會來申請,所以就個人權益受損的補償,我們已經做到這樣的程度了,所以還要怎麼做?例如像是真相的發掘,各位可能注意到中研院研究員許雪姬教授在幾年前,在民間買到當年保密局的內簽,相當多的文件,她已出版兩本有關保密局在處理二二八事件的過程,他還參加了她的新書發表會。

  馬英九總統說,換句話說,我們的政府在這些案件上,不認是從認錯道歉、賠償、立碑、恢復名譽等一連串的作為,已做了20多年了,也許還不一定能完全滿足受難者、受難者及家屬的要求,這可以討論看還要做什麼,就像檔案局原來保存了許多受難者的信物,包括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受難者家人最後的書信,檔案局在過去幾年中花了很大的力量全部整理出來,只要家屬要求,都可以提供印本或甚至正本,所以政府在範圍內,這部分也都做了。

  馬英九總統強調,我自己多年來關心德國的、日本的、法國的轉型正義,關心其他韓國的轉型正義,我們在這方面確實已經做了不少的事,與他們相比做的並不算少,但也許還是有人覺得做得不夠的可以提出來。但不論怎麼做都必需符合憲法與人權保障的規定,人權的保障也不能超過法律的範圍,這很重要,條文都出來了,社會各界有很多的評論,大家一起思考要怎麼做能夠達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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