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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讓法治歸法治
http://www.CRNTT.tw   2016-11-08 09:02:31
  中評社台北11月8日電/因不滿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未經法定程序,擅自凍結永豐帳戶、台銀支票本票等資產4.6億元一事,國民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對此作出裁決,表示因欠缺行政處分的明確性要求,與合法性有疑義,裁定行政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帳戶凍結。這無異於打臉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逕自作為,可見台灣的法治不是完全沒有希望。 

  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此項裁決的理由有四:第一、永豐銀行屬私人企業,如何有公權力認定何為“履行法定義務”;第二、台灣銀行非為國民黨債務人,黨產會不能對其發出禁止令;第三,國民黨發不出薪水,台北市勞動局已表示將依法裁處;第四、黨產條例無訴願審查規定,國民黨得逕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簡言之,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處理程序不合法。 

  既然高等行政法院已經作出裁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理應另補證程序,設法蒐羅國民黨黨產的不法證據,交由法院審理後再執行凍結帳戶、扣押或產權轉移。然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不作此圖,日前召開臨時委員會議,正式決定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想要繼續在不法的程序上硬拗。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抗告的理由是,不認為之前向永豐銀及台銀的公文是“行政處分”,而是要求“依法行事的通知”,因此做出第二號和第三號行政處分,要求台銀和永豐銀將國民黨帳戶餘額提存法院。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是“行政處分”,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卻堅持是“依法行事的通知”,這不是在自行扮演最高行政法院的角色嗎? 

  這也難怪民進黨創黨元老林正杰日前發文表示,不當黨產追殺只是仇恨報復,這種惡法是世界笑話;完全無憲法,無國法,不合民主基本原則。有上述議論,當然不是林正杰因為理念不合退出民進黨後,故意挾怨報復,藉機修理民進黨,而是根據基本的法治原則來評論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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