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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熱話:政策配套助力二孩政策落地生根
http://www.CRNTT.tw   2016-03-15 00:40:15
(來源:中國日報)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兆安指出了現時個人所得稅稅收制度的缺陷。他說,計征單位是個人最明顯的缺陷,就是不符合按能力承擔稅負的原則,不能反映家庭收入的整體狀況。

  張兆安認為,如果不能在短時間內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為配合放開“兩孩”政策的落實,也應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的時候,增加扣除生育費用的一些項目,實行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例如,有一到兩個孩子的家庭、單親家庭、有撫養老人負擔的家庭等,確定一定的個稅免征額,子女的學前和義務教育期費用也應享受個稅優惠。

  堵死歧視職業女性的制度漏洞

  孩子生了,母親工作卻沒了,也是不少想要二孩媽媽的煩心事。雖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生育理由辭退或者不聘請女性員工,但是員工產假離職確實會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企業藉口其他原因排斥未孕女員工的現象也並不少見。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女子學院女性學系教授孫曉梅建議立法嚴管。她說,應就歧視問題立法並成立專門機構,規定不得在招聘過程中要求女性求職者提供婚姻和生育狀況的信息,不得因女職工在應聘時沒有如實陳述婚育信息而對其進行懲戒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方面要有法律規範,另一方面也應要求企業自律。全國政協委員、新東方教育集團董事長俞敏洪俞敏洪表示,企業應該給予育齡女性生育後可以回歸工作崗位的承諾,保障育齡女性平等就業。他舉例說,在新東方每年都有上千名女性生孩子,可以帶薪休半年產假,之後也可能會給男職工放一周左右的生育假。

  法網恢恢尚有漏網之魚,全靠企業自覺也並不靠譜。相比男性員工,女員工多了十月懷胎的時間,成了企業考慮用人成本時難以忽視的問題。從制度上堵住這個漏洞,才是消除性別歧視、讓女員工放心生娃的治本之策。

  全國政協常委、江門市原副市長李崴提出了產假政府托底的方案。他在《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後的反思和建議》的提案中表示,為了減輕職業母親生育小孩的後顧之憂,政府應適當承擔產假期間的用工成本,減少企業因女員工生育遭受的損失。此外他還提到,中國98天的產假時長遠短於大部分低生育率國家。適當延長產假,延長部分由政府“買單”,是維護職業母親權益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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