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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紅黑榜”切莫出現“局外人”
http://www.CRNTT.tw   2016-03-12 10:33:22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法院判決“老賴”、違規經營企業、交通違法個人等今後都會被記入福州誠信失信信息,通過統一平台,向社會公布。近日,福州市正式啟動誠信“紅黑榜”機制,具體名單分別由該市法院、交警、環保、市場監督管理等十多個部門審核發布。誠信“紅黑榜”將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並逐步擴大發布。(3月11日《海峽都市報》)

  國以誠立信,人以誠立身。加強全社會的誠信建設,特別是啟動直觀可視的誠信“紅黑榜”機制,無疑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對於培植守信意識,規範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等,都可謂影響深遠、意義重大。誠信“紅黑榜”是個新事物,要起到立榜、立信又立威,我以為各地在探索和建設中,須要防止出現游離規則制約的“局外人”。

  公平公正,一視同仁,這是任何法律法規和道德約束的一條基本底線。針對建立誠信“紅黑榜”的發布制度,此前中央有關領導就明確指出,要不斷完善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管理制度等,逐步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可見,誠信“紅黑榜”並非一張“單向榜”和“片面榜”,它可以“管下”,同時也必須“管上”。換言之,即便是各級“紅黑榜”的審核發布者,也應受到嚴密監督,接受誠信評判。

  誠信“紅黑榜”切莫出現“局外人”,這首先是“打鐵須先自身硬”的必然要求。時下,一些地方在建設和啟動誠信“紅黑榜”機制之初,選擇把法院判決的失信“老賴”、 違規經營企業和交通違法個人等推上“黑榜”,通過集中歸類向社會公布,這並無不可;但是,誠信建設涵蓋廣泛,以身作則才更服眾。因此,誠信“紅黑榜”理應與政府部門的效能建設打通融合,對於那些屍位素餐以及刁難群眾的不良表現,也要隨時“見榜”、公開“亮醜”。

  誠信“紅黑榜”不容出現“局外人”,這也是讓“紅黑榜”成為“帶電”警示榜,並且努力消除“以榜壓人”或“以榜訛人”潛憂的重要保障。目前,一些先行先試的地方,對“紅榜”上的企業給予獎勵,而失信“黑榜”上的企業不僅名譽大損,還將面臨經濟懲罰,境遇可謂大不相同。為此,有論者就提出警醒,不單要防止通過暗箱操作抹除“黑榜”,更要防止某些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進入“紅榜”,杜絕“紅黑榜”變成某些人的“牟利榜”。所以,對“管榜者”若無嚴密的監督和懲戒機制,難免會損傷“紅黑榜”的社會公信力。

  誠信“紅黑榜”嚴防出現“局外人”,這才會促使有關部門想方設法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到“唾黑”“贊紅”和共同監督的建設過程中。誠信“紅黑榜”的發布,歸根到底也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若無廣大民眾一起建設和監督的高昂信心與熱情,那麼此項建設有形無形的“局外人”就會越來越多,其結果自然是令人堪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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