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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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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3月28日電(記者 吳政峯)監察院於14日院會中通過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對此,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28日上午僅發表一句聲明回應,“尊重大法官的決定。”
3月14日監察院院會中通過釋憲案,由監委仉桂美、劉德勳經調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認定整部法案有違憲之虞,經院會通過後由監察院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仉桂美曾受訪說“我心如秤”、一切回歸專業,按法定職權程序走,現在委由監察院業務單位進行後續作業。
去年9月國民黨認定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但因為聲請人數未達立委總額的三分之一,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後決議不受理;去年12月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在回覆立委質詢時說,經各方陳情,監察院已在調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