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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吳宗憲。(中評社 張嘉文攝) |
鄭銘謙在會前受訪指出,將依據憲判意旨修法,對於故意殺人者而無法判處死刑情形,將檢討在死刑外,另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
媒體追問,是否可能修法採取終生監禁?鄭銘謙說,此問題將再研議。
鄭銘謙在報告時也指出,將在刑法監獄行刑法中修法,只要殺人被告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但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
主張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受訪時表示,現有有期徒刑刑度應拉長,科學證據是因民眾的平均餘命變長了,已經到了80歲上下,因此有期徒刑的上限不能再如同以前一樣“相當於25年有期徒刑”。
吳宗憲說,除了死刑和無期徒刑只會被關25年之間,沒有其他徒刑選項可選擇,因此應有其他的選項讓法官在實務裁量上更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