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智庫、“國政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將於明年恢復一年期義務役,中國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表示,根據國防部預算書顯示,外離島駐軍人數將增加,平均每13名義務役人員中,就有1位可能到外離島服役,他擔心若義務役人員是因為抽籤而非自願前往,恐引發不小的管理風險,建議縮短外離島義務役人員役期,鼓勵役男自願前往。
台灣義務役通稱抽到外島為“金馬獎”,由於不能常與家人、女友見面,許多役男都聞之色變。
台軍方將於明年恢復一年期義務役,總人數預估約9100人,揭仲指出,為解決外離島駐軍編現比偏低的情形,國防部將分發義務役人員至包括東沙、東碇、亮島、高登、東引、金門與馬公在內之外離島服役,明年預計分發人數共約700人,平均每13名義務役人員中,就有1位可能到外離島服役,意即確定會有“金馬獎”。
揭仲說,明年軍方在“軍職人員外島地域加給”中,編列了25位義務役士官與150位義務役士兵之加給,合計共175人,分發至第二級與第三級之外島服役;在“軍職人員離島地域加給”中,則編列25位義務役士官與500位義務役士兵之加給,合計共525人,分發至第二級與第三級之離島服役。
依台軍方規定,“外島二級”包括東沙、東碇、亮島、高登島等,“外島三級”為金門、連江(馬祖)等;“離島二級”包括吉貝、望安、龜山、虎井,“離島三級”則為馬公與湖西。
揭仲指出,不過在預算書中並未揭露國防部將透過何種方式,例如自願申請或抽籤,來分發義務役人員到外離島服役,國防部將義務役人員派往外離島,固然可解決當地部隊編現比長期偏低的痼疾,但也會衍生出二大問題,第一、在大金門與馬公等地駐軍人數較多,還可能將義務役人員集中編在同一單位;但東碇、亮島、高登、莒光(馬祖)等,由於駐軍人數少,勢必會出現基層單位志願役與義務役混編的情形。揭仲說,國防部先前要求“同役期、同單位”,就是考慮到志願役與義務役混編,所可能引發的管理問題;但現在卻在服役條件更艱苦的外島與離島,將志願役與義務役混編;揭仲擔心,若義務役人員是因為抽籤而非自願前往,恐引發不小的管理風險。
揭仲說,第二、依國防部規劃,義務役役男在役期中,將接受8周新兵訓練、18周駐地訓練、7周專長訓練、13周基地訓練與6周聯合作戰訓練。揭仲提醒,在大金門與馬公,或許還可勉強實施縮水版的基地訓練,但東碇、亮島、高登、莒光(馬祖)與東引等,就無法實施基地訓練;至於6周的聯合作戰訓練,所有的外離島都不可能實施。
揭仲表示,為避免義務役人員非自願被派至外離島,所可能引發的管理風險,又能有效緩解外離島部隊編現比偏低的情形,他建議,第一、僅能由義務役人員自願申請前往;第二、適度增加義務役人員的外離島加給;第三、在外離島無法接受合計19周完整基地訓練與聯合作戰訓練的情況下,縮減在外離島服役之義務役人員役期4到8周,鼓勵義務役人員自願前往外離島服役。
揭仲強調,縮減自願前往外離島之義務役人員役期並不違法,可援引《兵役法》第十八條“現役提前退伍”之相關規定,事實上在阿扁任內,從2004年到2007年7月,三度縮減義務役役期,都是以“員額過剩”為由,直接援引《兵役法》第十八條,達成縮減役期的目的。
揭仲,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博士,淡大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前藍委林鬱方辦公室主任,專長為戰略研究、大陸軍事、危機處理、防務政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