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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土地61筆、現金13億9449萬7912元須收歸公有。(照片:黨產會提供) |
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記者 倪鴻祥)行政院黨產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認定“救國團”現有財產中,包括墾丁青年活動中心等共61筆土地、建物及現金新台幣13億9449萬7912元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命其移轉為公有。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下午送達處分書,若30天後不履行,就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救國團”創立於1952年,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由蔣經國為首任主任。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林峯正、副主委孫斌今天召開記者會。林峯正表示,黨產會今天召開第142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救國團”現有財產中,包括阿里山、日月潭及墾丁青年活動中心等61筆土地、建物及現金新台幣13億9449萬7912元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命“救國團”移轉為公有。
林峯正指出,移轉公有的部分,土地有2824平方公尺,建物有1萬9615平方公尺。針對9筆土地、建物被認定為“救國團”不當取得之財產,但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委員會也決議,依法自“救國團”其他財產中追徵2億4057萬3554元。
林峯正表示,今天決議移轉公有或追徵的部分,只是“救國團”部分現有的財產,其他尚未在今天移轉範圍內的財產,依法仍屬於被推定的不當取得財產,黨產會將繼續調查,“救國團”若在調查中要持續使用,仍須經黨產會同意。
林峯正指出,今天委員會決議命“救國團”移轉公有或追徵的財產,下午會送達處分書,將會有30天的履行期,如果30天後不履行,就將進入強制執行的程序。
對於“救國團”的青年活動中心等移轉為公有,是否會影響消費者權益?林峯正表示,會盡量考慮消費者的權益,相關的細節在執行過程中會再考量,盡量以不傷害消費者權益,讓現有的服務能持續下去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