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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中評社 張嘉文攝) |
徐弘庭指出,2000年法務部函釋明訂炒米粉等食品沒有對價關係,不會構成賄選行為。但顏寬恒政見會備有庶民小吃卻遭到檢調追殺,他質疑,如果顏寬恒請炒米粉不行,林靜儀請民眾吃“米其林肉圓”為何可以?又前台中市長林佳龍競選時在梨山舉辦“海陸大餐”募款餐會為何可以?此外,民眾接獲印有顏寬恒肖像洗衣精遭檢舉,但綠委蔡易餘也曾在競選時發送有肖像的洗碗精,難道只准蔡易餘送洗碗精,顏寬恒送洗衣精就是賄選?
徐弘庭強調,法務部在人證、物證未明確的情況下,於選舉期間任何約談動作都會影響選情,呼籲法務部釐清賄選標準,把手退出選舉,否則要負相關政治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