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力拼國民法官法三讀,游錫堃熬夜主持議事。(中評社 黃筱筠攝) |
|
立法院超過30小時,處理國民法官法。(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7月22日電(記者 黃筱筠)歷經30多小時的表決大戰,立法院臨時會今天早上8時40分左右,完成《國民法官法》的二讀,讓人民可與法官共同審判特定刑事案件;接續進行三讀程序,本案將在上午會完成三讀。
為了表決《國民法官法》朝野立委連兩天熬夜,昨天甚至熬夜到早上都沒有休息,連表決器都在凌晨兩點多一度當機,經過10分鐘休息之後,才繼續表決到早上。立法院長游錫堃雖已高齡72歲,但仍熬夜主持議事到今天早上。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20日下午開始逐條處理,到晚間12時才休息;21日上午繼續開會到22日凌晨,挑燈夜戰、不斷電表決,到今天早上8時40分左右完成國民法官法的二讀,期間歷經30多小時的表決大戰。
二讀通過條文規定,確定法案名稱為《國民法官法》,而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進行審判,庭長為審判長。
二讀條文也明定“終局評議”的定義,為國民法官法庭於辯論終結後,由法官與國民法官就事實的認定、法律的適用及科刑共同討論、表決的程序。
對於如何認定被告有罪的關鍵條文,經二讀表決,規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共9位)雙方意見在內達2/3以上的同意決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