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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領袖魏揚(右一)。(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28日電/太陽花學運成員2014年3月23日期間發生“323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21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等罪,一審當時判決10人無罪、11人有罪。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魏揚有罪,處4月有期徒刑,多位原本無罪的被告也改判2月到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至於陳建斌、黃國陽等8人涉犯妨害公務罪,分別被判3月到5月刑期;許順治與李冠伶因共同損壞員警掌管的鐵拒馬等公物,各被判4月刑期;黃茂吉則是與民眾共同損壞行政院大門,且累犯,處有期徒刑5月,皆得易科罰金。經檢方及被告上訴,高院受理開庭,今天進行二審宣判。
太陽花學運領袖魏揚的母親就是“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據媒體報道,行政院長蘇貞昌本周將提名楊翠為主委。
2014年3月18日晚上,以大學生為主的反服貿群眾突破封鎖線,占領立法院,5天後行政院也被攻占,是政府遷台以來行政院首度遭大規模攻擊。檢方事後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侵入住居等罪嫌,陸續起訴132人,行政院前院長林全上任後對126人撤告,但被撤告者中仍有21人涉非告訴乃論罪。
台北地方法院在2017年4月10日一審宣判,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揚等8人,當時的言論在主觀上難認定具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因此無罪,另有2人被訴加重竊盜罪也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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