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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票沒法官簽名 新黨五聲明告地檢署違法
http://www.CRNTT.tw   2017-12-22 13:27:51
新黨召開記者會提出五點聲明。(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12月22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北地檢署21日晚間針對王炳忠案首度召開記者會釋疑,北檢襄閱檢察官周士榆說,是以證人身分搜索及訊問王炳忠,釐清“陸生共諜案”周姓被告涉違“國安法”案件,符合比例原則。新黨今早召開記者會提出五點聲明,明白指出當天針對王炳忠住處的搜索票上沒有法官簽名,控訴檢調大陣仗搜索為非法搜索。

  新黨副主席李勝峰表示,記者會結束後將由陳麗玲律師帶當幾位當事人去控告地檢署。

  新黨記者會今天是由副主席李勝峰主持,事件當事人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和陳斯俊,以及相關律師都出席,現場同樣吸引大批媒體前來報道。

  李勝峰一開始先表示,新黨感謝這次各界的聲援,包括國民黨和孫文學校以及各界人士。李勝峰說,聽完昨晚北檢針對本案的說明記者會後,對照事發的狀況,他們無法想像解嚴後,還有這樣的迫害,檢調犯下許多粗魯的錯誤。

  除了指控搜索票沒有法官簽名外,新黨也重播王炳忠直播畫面,當王炳忠詢問搜索理由時,搜查人員第一個回答是“目前設定是犯罪嫌疑人”。對此,李勝峰表示,地檢署開記者會,強調一切合法,但事實上搜索過程犯下許多粗魯錯誤,像是19日地檢署新聞稿中用詞是“因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但若是證人應該要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顯見地檢署確實把新黨青年軍視為犯罪嫌疑人。

  王炳忠則表示,搜索票中在該有簽名的欄位中卻沒有法官簽名,所以他才會追問法官是誰?叫什麼名字?但搜索人員卻只會在簽名處不斷畫圈,根本是鬼遮眼,還需要讓國安站副主任葉麗卿插話代答法官是廖紋妤,顯見是搜查人員心虛。

  王炳忠表示,雖然大家對於他開直播有不同看法,但也好在他有開啟直播,才能讓證據得以留存,才沒有讓一切都死無對證;李勝峰則再次強調,新黨會推動刑事訴訟法中,證人也可以有律師陪同的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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