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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洩密案無罪 柯建銘:置公義於何地
http://www.CRNTT.tw   2017-10-11 12:55:59
柯建銘。(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0月11日電(記者 黃筱筠)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誹謗案,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駁回柯的上訴,馬英九無罪定讞。

  柯建銘辦公室發出新聞稿指出,馬英九介入司法個案,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已是罪證確鑿,無可抵賴,沒想到法院卻忽視如山鐵證,縱放毀憲亂政之人,著實讓人遺憾,令人感嘆公理不明、公義不彰,法官掩飾馬英九教唆洩密的犯罪事實,實乃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讓人不禁懷疑公義是否尚在人間?

  前立法院長、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王金平對此判決仍低調說,“尊重司法”。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等罪,台北地院判馬無罪,柯不服提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依憲法規定總統有權召見閣員,且本案不排除是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動求見,因沒有證據證明犯罪,駁回柯的上訴,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

  柯建銘自訴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向馬報告關說案,提供馬“專案報告一”,9月1日凌晨馬電召黃再到官邸,詢問黃哪些人有監聽譯文、哪些人只有通聯紀錄,黃再提供“專案報告二”給馬,馬教唆洩密。柯另控馬9月11日在國民黨黨部以黨主席身分開記者會,指“我們看到國民黨籍的立法院長為民進黨黨鞭的柯建銘委員向法務部長、台高檢的檢察長進行關說”,誹謗他名譽。

  柯建銘對於今日判決有兩點回應如下:

  首先,馬英九干預司法,破壞憲政體制之事實已昭然若揭。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報告個案,利用總統權勢干預司法,進行政治鬥爭,將黑手伸入司法以及國會,絲毫不重視憲政精神,破壞台灣得之不易的民主法治,而法院卻無視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的事實,濫用法官的自由心證作為馬英九的遮羞布,踐踏司法的尊嚴。法院認為馬英九跟黃世銘的八十八秒通話無從證明洩密,但是依照常理,沒有重要事項報告怎會在半夜進行如此長時間的通話,法院顯然刻意忽略事實,護航馬英九。再者,連馬英九跟黃世銘都承認的事實,是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再來報告一次,這次判決法院竟然認為黃世銘是力求表現才主動報告,但此種說法分明是法官濫用自由心證,無所不用其極為馬英九脫罪。高等法院比馬英九的辯護律師還像辯護律師,說出連馬英九辯護律師都不敢說出的理由,居然說我方誤會馬英九,法院根本就是曲解事實、枉法裁判!這不是一個公平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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