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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陳致中致贈花籃。(中評社 張嘉文攝) |
加上台灣又有少數國家僅有的嚴重分歧的國家定位問題,媒體文化也有類似的亂象,以致每次總統大選無不形成社會大動員,選後帶來“國家”大分裂。現行憲政體制,經過20年民選總統的檢視與實證,向總統制傾斜的雙長制並不是最好的制度。
依我的觀察經驗,歷來修憲幾乎都是為政治需要的目的。執政黨為了本黨的最高政治利益,經常透過修憲來謀取一黨一己之私。如以憲法增修條文取代原本只能臨時2年半,卻臨時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只為了維護所謂中華民國的法統。又如取消立法院對閣揆的人事同意權,並非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而是為了當連戰被提名為行政院長差點過不了關,還要麻煩在野的民進黨團幫忙,技術性安排1/3黨團成員不出席投票,有效降低通通同意權行使的門檻。
放眼全世界,老牌民主國家英國實施內閣制可以維繫數百年於不墜,有其皇室的歷史背景。新興民主陣營的新加坡沒有皇室的歷史傳統,實施議會民主的內閣制,仍有總統直選的制度設計。美國是現代民主國家的老大哥,其總統制的憲政體制為甚多國家所仿效,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失敗案例也不少。
我認為在台灣厲行內閣制的憲政體制或許是比較好的制度。國會多數黨 組閣,黨魁是閣揆,權責相符,也沒有民選總統可否兼任黨主席的爭議。假如國會選舉結果沒有一黨取得過半席次,也可以結合其他政黨組 成聯合內閣。國會可以倒閣,閣揆也可以主動解散國會重新選舉。政府 做不好,國會不信任,或者內閣政策需要人民支持,這個時候人民最大 也是最後的裁判。今天的執政黨,明天的在野黨,不必再等4年。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政黨比例分配不分區立委席次,從5%門檻降低到 2%,讓更多小黨的少數聲音在國會殿堂也能被聽到,甚至也有入閣的可能。
以前為了總統民選與委任直選,總統選制究採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是否合併選舉,在在引發爭論。各主要政黨考量的不是制度的優劣,也不是對“國家”長遠發展有利與否,而是政黨本身的利害算計。如今研討的主題憲政體制何去何從,更是如此。
總統直選20年,6次大選,3次政黨輪替。證明總統直選,不管總統選制,與立委選舉是否二合一,任何政黨都有機會贏得總統大選。立院選舉也證明沒有永遠的國會多數,對民進黨最困難的立委選舉也可以取得 多數席次,天底下沒有不可能的事。縱使台灣是內閣制的國家,民進黨 也能夠贏得國會選舉,並單獨過半來組閣。由於目前民進黨是國會多數,但尚未達到3/4修憲門檻,只要國民黨願意支持,國會小黨不致反對。透過修憲程序,從2024年開始實施內閣制的憲改修正案再經全民複決公投通過,亦不成問題。總統直選還要不要維持,或是改由國會間接選出,都可以討論。但無論 何種總統選制,總統應只是虛位元首,自不待言。
我必須重申,個人不會再參與任何選舉。有關憲政體制的芻議,乃個人從政30年及8年總統的一得之愚,就教各方賢達,並請不吝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