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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發布新聞稿,希望蔡政府能將軍人年改的部份與公教體系脫鉤。(中評社) |
中評社台北7月6日電/針對年改會執行長、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說軍人年改18%與“樓地板”均與公教人員相同。台灣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今日發布新聞稿批評,如果執政黨未能考量軍人職務特殊性,而視為”勞工”之一種,那也請執政當局也要落實軍人8小時工時制度及一例一休。
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強調,軍人職業性質與公教勞等有天壤之別之差異,故於考量年金改革的議題上,不能一視同仁。軍人服役期滿一定年限,應由“國家”給予退俸而非以基金制來實施發放,請大有為的政府,能再三研擬,避免造成惋惜之情形。
以下為台灣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新聞稿全文:
年改會執行長林萬億在6月24日曾公開表示,軍人因工作形式特殊,因此年改的部份與公教體系脫鉤,單獨設計一套制度,不過其中的18%與“樓地板”均與公教人員相同;對此本會再提出異議,軍人是依據憲法所保障退伍後的權益,並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領取退俸,如果執政黨未能考量軍人職務特殊性,而視為”勞工”之一種,那亦請執政當局,一併將下列”勞務契約”納入研修內容。
“落實8小時工時制度”:並請雇主(政府)另行增聘人員,執行其餘16小時勤務。
“落實一例一休制度”:請國防部將一例一休執行條例,納入年度固安作戰計畫編排參考,避免戰備部隊有違反未落實執行一例一休相關規定。
“貫徹天然災害休假制度”:如遇天然災害時,請國防部派部隊先行支援地方勤務,事後依支援事項,另行向地方政府請領相關費用。
“後備動員任務調整”:因應“國家”制度改變,“國家”後備動員任務應改採契約制,並於退伍時,由各退伍人員自行考量,是否簽訂後備契約。
綜上,諸多不符時宜之現況,在在說明軍人職業性質,與公教勞等有天壤之別之差異,故於考量年金改革的議題上,不能一視同仁,所以本會強烈建議,軍人服役期滿一定年限,應由“國家”給予退俸而非以基金制來實施發放,請大有為的政府,能再三研擬,避免造成惋惜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