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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張天欽。(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21日電(記者 張嘉文)陸委會副主委張天欽遭爆料持有民視股票,違反政務官不得投資電視台的規定。對此,陸委會發出澄清表示,張就任時並不瞭解廣電三法中相關細節,且相關財產事宜均由配偶處理,張對此節所造成的困擾表達歉意,並將於一、兩天內儘速處理該公司股票出售事宜,以符合法令要求。
張天欽是陸委會副主委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和秘書長,他上任3個多月後,首次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明細中,被發現名下竟持有民視股票1萬股(10張)及民視股東“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萬股(20張),公然違反“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中,政務官不得投資電視台的規定。
陸委會對此發出說明表示,張天親一、二十年前即持有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萬股(30張)未上市股票,其後1萬股(10張)轉為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股票。
陸委會表示,由於張天欽就任時並不瞭解廣電三法中相關細節,且相關財產事宜均由配偶處理。張對此節所造成的困擾表達歉意,並將於一、兩天內儘速處理該公司股票出售事宜,以符合法令要求。
陸委會指出,張天欽雖曾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制組長,但當時所處理範疇主要是組織法、基本法,以及委員會之籌備等事宜,並不及於作用法之規定,對此等細節並不瞭解,絕無報道中所稱知法犯法等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