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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陸高層熱議九二 陳明通舌戰高長冒火花
http://www.CRNTT.tw   2016-03-10 00:50:14
趙建民。(中評社 張嘉文攝)
 
  邱進益說,中國大陸看的不是你講什麼,是看你做什麼,就像有綠委提案要廢除“國父”遺像,大陸認為去“國父”遺像就是去中國化,這怎麼增加大陸對我們行政權的信心?這是“很不智、沒有遠見的”。所以要迎合對方需要,又不失我們的立場,最好的就是強調中華民國憲法。

  陳明通則說,對九二共識這名詞有人說重要有人說不重要,蔡英文之前講的政治基礎的四個元素,就包含了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她和宋楚瑜見面時也說她是中華民國總統,當政府的政務官就是遵守憲法,所以遵守憲法對民進黨來說不是困難的。

  高長接著表示,他二月中曾到北京參加座談會,北京學者有提到蔡的“中華民國憲政”問題,大陸對這還是有疑問,因為如果蔡能講憲法,那大陸比較容易接受,因憲法有一個中國原則,“憲政體制”則不同,他建議蔡可微調一下,讓中國大陸有個台階可下。

  高長也認為,中國大陸在看520蔡會講什麼話,但講什麼話是其次,重要的是蔡怎麼做,如果將來去中國化相關政策,蔡政府很積極在做,那蔡即使接受九二共識,還是會被大陸打上問號,尤其立法院開議後,很多立委的作為,會讓外界對於蔡政府往後怎麼推動政務,特別是兩岸上,會讓人有擔憂的。

  陳明通對高長說法則反駁說,大陸對於憲法和“憲政”的說法他有聽說過,但他們根本不懂,我們的憲法沒有提到兩岸關係,因“制憲”時只有一個中華民國,出現兩岸關係是增修條文,增修條文不能做為正式定論,條文寫到的是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人民的關係,蔡為什麼要講“憲政”,增修條文要和判例綁在一起才叫“憲政”架構。

  陳明通強調,判例中最具體的是大法官釋字329,當時是因辜汪會談所簽的四項協議,簽回來後大家在討論要不要送進立法院去審,因立法院有審條約權,後來有立委聲請釋憲,大法官釋憲時很清楚說明,條約是中華民國和外國簽訂的書面協議,兩岸關係不在這範疇,所以此判例是界定兩岸關係不是我們和外國的關係,那這樣的判例要不要考慮進去?所以不是說憲法可以,說“憲政”就不行,那是他們不懂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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