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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楊智綸:在台陸企與法律權益應受保障
http://www.CRNTT.tw   2016-03-09 17:31:55
中理律師事務所執行長楊智綸。(中評社攝)
  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記者 林淑玲專訪)兩岸人民往來密切,法律案件層出不窮,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擁有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博士學位的台灣執業律師楊智綸接受中評社專訪強調,兩岸應建構一個堅強的法律屏障,保障大陸人士及陸資企業在台灣地區權益,同時不因兩岸生活的差異,造成彼此的誤解與怨懟,進而衍生出無謂的負面政治性議題。

  楊智綸是於2001年到2015年間擔任台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13年多,於2007年到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深造,2011年取得刑事訴訟法博士學位,博士指導教授是宋英輝博士,論文是刑事上訴原理,2015年中辭檢察官一職轉作律師,目前擔任中理法律事務所執行長。

  被問到擔任檢察官期間何以到大陸攻讀博士,楊智綸表示,是對於大陸法制的興趣吧!跟一般碩士學生一樣,他自取得東吳大學法學碩士以後,原本想別再讀了,還清掉了一整個書櫃的法律書籍,適逢開放公務員到大陸地區深造的規定,以及碩士指導教授吳景芳鼓勵就決定前往。

  對於大陸求學的經驗,楊智綸表示,一般台灣學生去大陸攻讀博士課程,相較於內地生,是有相當程度的寬鬆,例如免修的規定,也就是不用到課,但他還是盡量上課。還記得有上馬克思主義的課,中間下課休息時,學習委員要求同學簽到,但在簽到簿中,還找不到港澳台生的名單。

  以楊智綸的經驗談,台生在大陸讀博士跟同學的相處也是需要花點時間經營,博士班的同學,有些已經有工作,也些還沒有工作,有工作的同學很忙工作,沒工作的同學忙得找工作,也不見得會來學校上課,他還記得某位教授就曾對他的學生說,台灣的檢察官都比你北京的檢察官常來學校。

  楊智綸表示,他知道很多的在大陸求學的台灣學生僅僅是以取得學位為目標,疏於經營同學與同門間的關係,這樣很可惜,透過學校、老師、課堂的相處,其實能獲得的觀念啟示,遠大於一紙文憑所帶來的效用。

  有關兩岸法律的觀察,他表示,在牽涉到國際商事貿易等相關國際間的法制,大陸的國際法制比起台灣是完備很多,這也是因為,大陸做為一個國際間的主要貿易國家,所必須具備的法制要求。但是台灣從日本統治以來,引入西方法制,台灣地區接受西方法制的時間遠比大陸地區來的久,因此,在民、刑事法律原理與實踐經驗,就比大陸來的細緻與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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