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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回顧香港立法會第一年度工作
http://www.CRNTT.tw   2017-07-15 02:28:44
梁君彥。(中評社 莊恭誠攝)
  中評社香港7月15日電(記者 莊恭誠)去年10月正式運作的第6屆香港立法會,即將迎來第一個暑假休會期,亦意味今屆立法會完成了第一個立法年度的工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在年結記者會上公佈了一組數字,回顧該年度立法會的工作。

  舉行會議:33次,包括3次行政長官答問會,會議總時數407小時

  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95次,用時超過16小時,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2次

  政府提交法案:29項,獲立法會通過12項,其中7項經修訂後獲通過

  審議時間最長法案:《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即財政預算案,耗時71小時

  待下一立法年度審議的法案:17項

  議員提出修正案:21位議員就4項政府法案提出了767項修正案,其中208項獲准提出

  議員提出私人法案:1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

  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出附屬法例:174項,其中156項無需修訂獲得通過,2項經政府修訂後獲得通過,4位議員提出的2項修訂遭到否決

  待下一立法年度審議的附屬法例:18項

  政府動議有關任免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議案:1項,獲得通過

  議員動議修改《議事規則》的議案:2項,全獲通過

  議員動議要求援引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賦予立法會權力的議案:2項,全遭否決

  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譴責議員行為不檢的議案:2項,全遭否決

  根據《基本法》第73條第(9)項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及瀆職行為的議案:1項,遭到否決

  議員就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進行辯論:30項,其中4項無需修訂獲得通過,16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10項被否決,另有2項留待下一立法年度辯論

  根據《議事規則》第20(1)條向立法會提交的呈請書:3份,其中2份要求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對根據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提出的請求給予特別許可、以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3項

  議員提出口頭質詢:114項,並有584項補充質詢被提出

  議員提出要求政府以書面答覆的質詢:447項

  立法會主席書面裁決:46份,其中32份涉及急切口頭質詢,其他14份當中,有2份涉及議員宣誓事宜,剩餘主要涉及法案的修正案、附屬法例、休會待續議案及程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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