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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錦鉉語中評:香港政改應跳脫舊思維
http://www.CRNTT.tw   2017-02-12 00:25:39
洪錦鉉認為,曾俊華所提出的政改和《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間表,最終無法實現。(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記者:曾俊華提出要團結社會、化解撕裂,而政改和《基本法》第23條立法都是具爭議的議題。他提出在三年內落實這兩項工作,會否無助團結社會、化解撕裂,與其提出的理念相衝突?

  洪錦鉉:提出這一目標,我覺得是出於選舉政治的考慮,多於實際操作方面的考慮。《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建制派所希望推動的,政改則是泛民所側重的。同時提出這兩項議題,是希望同時爭取建制派和泛民的支持。但是我不覺得最終可以實現他所提出的時間表。

  中評社記者:曾俊華提出“八三一”決定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和通過的情況下修改,他相信當如實向中央反映香港社會的意見之後,有關方面會作出準確判斷。你認為重啟政改是否一定要遵照“八三一”決定?

  洪錦鉉:香港的政制發展其實有停頓過。之前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2010年政改——記者註),引入“超級區議會”功能界別,就是一個由停頓到向前的過程所得來的結果,所以不可以說曾俊華的講法完全是錯的。因為時空不同,有些事情可能會發生變化。但是“八三一”決定在未來香港推動政改的過程中,必須得到尊重,單純以口號式的言論作出反對,對探討政改的出路並無益處。

  但是我個人不喜歡用“重啟政改”這幾個字。政治改革指的是香港的民主進程,選舉只是民主的其中一部分,其他方面還包括政策制訂和決定的過程是否能夠容納更多民意參與在內,例如民意對政策諮詢和檢討的參與等,這一更廣闊的範疇亦應該包含在香港民主進程的討論之中。即使選舉制度能夠邁向普選,民意在施政過程中的體現同樣不可忽視。

  當然,“八三一”決定是很重要的參考點,必須得到尊重。在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大原則之下,以“八三一”決定為基礎尋求修訂、調整,來達成社會共識,是未來政改的其中一條出路。在不違背原則的同時,亦要顧及可行性的問題。

  有些人提出實現普選的捷徑,雖然這條捷徑看似離目標最近,但是過程未必順利,可能要披荊斬棘,甚至耗時更長、耗力更多。我希望可以尋求一條可能距離較遠,但過程能夠順暢的政改之路。

  中評社記者:有意見認為,早前處理政改,社會消耗了極大精力和資源,引發了“佔中”,導致社會撕裂,因此未來五年不應再貿然推動政改,而應聚焦經濟民生的發展。你怎麼看這種觀點?

  洪錦鉉:作為區議員,我平時接觸市民時的確發覺,一般市民較多重視眼前的問題,例如是否有好的經濟收入環境來保障生活、是否在工作上可較好的就業機會等。

  政治議題難免帶來紛亂和爭辯,難免拖住相當一部分政府施政的精力,由此導致其他方面如經濟民生工作相對滯後。因此我覺得兩者之間應有先後秩序,我希望下屆特區政府優先處理經濟民生議題。

  中評社記者:曾俊華提出《基本法》第23條循先易後難的方式處理,你覺得是否可行?

  洪錦鉉:如果分拆處理,可能最終不能根本解決《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問題。首先,這條法例是整體性的法例;其次,分拆多少次,就會引起多少次爭議,每一次未必都成事,泛民反對的可能是整條條例的不同條款。假設立法會真的能夠先通過較容易的部分,到最後較棘手的部分還是會面臨爭議,那到時又應處理?困難和爭議的部分始終不會因為分拆處理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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