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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雄安新區集中交付的安置房(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據經濟參考報報道,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構建要以人民為中心、以市場化為導向、以風險可控為前提、以多方協同為保障,構建多層次、廣覆蓋、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體系。
具體來看,《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優化整合金融資源,積極對接保障性租賃住房開發建設、購買、裝修改造、運營管理、交易結算等服務需求,提供專業化、多元化金融服務。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與農村基層自治組織、合作社有良好合作歷史的優勢,優先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意見》提出,國家開發銀行、商業銀行、保險機構、信托公司等各類機構,要充分發揮優勢,立足自身業務特點,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同時,把握保障性租賃住房融資需求特點,銀行保險機構根據自持類和非自有產權類保障性租賃住房特點,分別提供與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特點的擔保方式。
在內部機制完善方面,《意見》提出,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優化金融服務組織架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專業化能力和水平。風險管理方面,要遵循審慎穩健和安全性原則,做好融資主體准入管理,把控好項目風險,加強項目後續跟蹤管理,嚴守風險底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方面表示,《意見》的發布和實施,是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的重要舉措。
年初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在1月初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還透露,“十四五”期間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畫新增650萬套(間)。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任濤表示,《意見》釋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積極信號,有利於推動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要求具體落地,有助於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