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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稱哈佛招生政策歧視亞裔
http://www.CRNTT.tw   2018-08-31 14:22:02
  中評社北京8月31日電/ 據美媒報道,30日,美國司法部在法庭上公開表示,對控訴哈佛在招生過程中歧視亞裔的官司表示支持。據報道,此案結果可能會對高等學府未來的招生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該案將於10月份在波士頓進行審判。

  據報道,美國司法部在30日一份法庭文件中聲明:“記錄證據表明,與包括白人申請人和其他種族少數群體的申請人相比較,哈佛大學基於種族的入學招生程序,對亞裔申請人的處理顯然不利。”

  司法部的文件中還表示稱,“此外,證據表明,哈佛沒有提供有意義的標準,來進行種族方面的評判和考量。其模糊使用的'個人評級'會損害亞裔申請人的入學機會,並可能導致他們受到種族偏見的影響。(哈佛大學)參與非法的種族平衡、從未認真考慮中立的替代方案,而是在這45年多的時間裡,堅持通過種族評判來做出錄取決定。”

  此前,哈佛大學已否定了它對亞裔學生人數設置上限的說法。招生官員稱,他們會考慮申請人背景和各個方面,以及他們為學術環境做出貢獻的能力。

  報道稱,哈佛大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對司法部力挺持有“重複的帶有誤導性和空洞的論點”的控訴方感到“非常失望”。其聲明中寫道,“哈佛不會歧視任何團體的申請人,並將繼續大力捍衛每所大學的合法權利,將種族視為大學入學中的一個評判因素是最高法院一直堅持了40多年的。”

  據悉,美最高法院允許大學考慮將種族納入申請考量,但是必須僅限於以促進多樣性的目的,且應及時加以限制。大學也有責任對外表明為什麼他們對其採用種族的考慮是恰當的。但在哈佛大學的案件中,司法部官員表示,哈佛尚未解釋其是如何在大學申請中採用種族的考量,也沒有採用有意義的標準來限制其使用。

  據美司法部長塞申斯說:“沒有任何一個美國人應該因為他們的種族而被拒絕入學。”塞申斯認為學校使用“個人評級”,其中包括高度的主觀因素如“好人”或“受歡迎程度”,可能造成對亞裔美國人產生偏見。塞申斯表示,哈佛大學對亞裔美國申請人的個人評分要低於對其他學生的評分。

  而哈佛大學則辯稱,“學院和大學必須擁有自由和靈活性,以此來建設一個對學生的學習體驗至關重要的多元化社區,哈佛很自豪今天能夠和許多持有相同立場的個人和組織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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