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媒報道,日本參院全體會議本月7日憑借自民黨、公明黨等的多數贊成,表決通過了允許向印度出口核電的《日印核能協定》。預計協定將在兩國換文後最快于7月上旬生效。日印核能協定僅限於以和平為目的的核能領域合作。協定禁止印度將之用于研發核爆炸裝置,並規定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對被轉移至印度的核物質與技術進行核查。若將出口鈾的濃度濃縮至可能轉為軍用的20%以上,則需獲得供應方政府的同意。雙方通過另一份文件確認,若印度重啟1998年中斷至今的核試驗,將停止核能合作。
于強系國際關係學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獲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管理學博士學位。研究領域包括政治心理與投票行為,兩岸社會整合,日本問題與台日關係等,曾獲第八屆全國台灣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