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3日電/國際原子能機構2日在報告中說,該機構認為伊朗在2003年底前有一系列與研發核爆炸裝置有關的行為,但沒有發現伊朗在2009年以後有類似行為。
國際原子能機構一份關於伊朗是否秘密研發過核武器的最終評估報告當天被遞交給機構理事會。報告說,2003年底前,伊朗採取了與研發核爆炸裝置有關的一系列行為,一些行為發生在2003年後。
但是,報告認為伊朗這些研發行為沒有超越可行性和科學研究以及掌握某些相關技術能力的階段,暗示伊朗從未達到有能力製造核武器的階段。
報告還說,沒有可靠跡象表明,伊朗在2009年以後有與研發核爆炸裝置有關的行為。機構沒有發現可靠跡象,表明核原料被轉移,用於與伊核計畫中“可能的軍事層面問題”有關的領域。
國際原子能機構將於15日召開理事會會議,35個理事會成員國代表將討論這份評估報告,並就是否終結伊核計畫中“可能的軍事層面問題”議題作出決定。
今年7月,在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與伊朗簽署伊核問題全面協議的同時,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伊朗簽署協議,就澄清伊朗核計畫中“可能的軍事層面問題”制定了路線圖。
國際原子能機構2011年11月發布的報告說,伊朗核計畫中有12項問題可能與秘密研發核武器有關。這些問題被統稱為伊核計畫“可能的軍事層面問題”。但伊朗方面對此予以否認。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