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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關注:國家監察委不等於超級權力機構
http://www.CRNTT.tw   2018-03-19 00:18:25
國人大代表、浙江省監察委主任劉建超(中評社 郭至君攝)
  中評社北京3月19日電(中評社報道組)昨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決定選舉楊曉渡為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國家監察委員會是今年剛剛設立的一個反腐部委,楊曉渡也是這個部委的首位負責人。

  新設置國家監察委員會這一部門,是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分散在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以及檢察機關的反貪污賄賂,其中還包括瀆職,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整合在一起,組建成新的國家監察機關。因此,有相當多記者對國家監察委員會與現有檢察機構的關係感到好奇。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監察委主任劉建超在人民大會堂回答了記者們的疑惑。

  劉建超表示,國家監察委的職能存在一些包括履行與法律結合的部分以及起訴的部分,需要有一定的銜接機制。至於磨合期,任何工作從技術來講都需要一些具體的安排。“這個從浙江的實踐來講,應該是無縫對接的,銜接地非常好,我們和檢察機關在這方面協調配合的非常好。同時檢察機關對監委工作的監督。比如說,調查的證據,調查採取的程序和措施,法律的適用等方面,檢察機關發揮著很大的把關作用。因為我們移送到檢察機關,檢察機關要進行審查、起訴,那麼它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退回監察機關進行重新調查、補充調查。它也可以自行地偵查。所以這個程序現在看來運行沒有任何問題。”他說。

  劉建超也表示,大部分關於反腐敗的調查,也就是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原來叫偵查。大部分職能是交給了監察機關,但是自己還會保留一部分偵查權。法律也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開展自行的偵查。這證明了它還有一部分的偵查權。但是這個偵查權僅限於監委移送過去的案子補充的一些偵查,不是從頭到尾全面的一個偵查。

  此外,在3月5日的部長通道上,楊曉渡也曾清楚地表示,國家監察委員會職權行使範圍有所擴大,但職權類型基本和過去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國家行政監察工作職權方式大致相同,並沒有太多擴權行為。“我們的責任擔子加重,但我們不是超級權力機構,我們做的大量工作,是拉袖子、提個醒的工作,是監督的工作、是防止人犯錯誤,防止人由小錯誤變成大錯誤的工作。毋庸置疑,我們也會堅決懲處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分子。”他說。

  (記者:郭至君 林艶 臧涵 蘭忠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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