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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部門會議6日通過陸委會提報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指標人員登陸參加政治活動的管制年限長達15年。 |
中評社北京7月8日電/台灣行政部門為強化退離職公務員及軍職人員登陸的管理規範,6日“院會”通過陸委會提報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退離職軍公人員登陸許可管制年限,從原則3年,原服務機關得增減之,修正為管制年限至少3年,原服務機關只能增加、不能縮減。
據台媒綜合報道,其中,受到規範的文武職高階退離職人員
包括3類對象
01
曾任防務、外事、大陸事務或
與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
02
中將以上人員
03
情報機關首長
上述人員登陸參加政治活動的管制年限長達15年,包括馬英九總統、阿扁等歷任前台灣地區領導人、吳副總統等副領導人及退將等都受到管制。
台陸委會聲稱,針對登陸參與黨政軍機關所舉辦政治性活動,如該活動或慶典是由中國大陸領導人主持,原則上不得參加,但報經原服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如參加其他的活動,也不能有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之旗、徽、歌為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行為。
違反者依退離職前職務等級或重要性分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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