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波說,中國還通過談判解決了與越南在北部灣內海域劃界。在南海問題上,中國和東盟國家均主張有關各方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他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而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特別令人鼓舞的是,上月,中菲南海問題雙邊磋商已經啟動;中國與東盟十國外交部高官還審議通過了“南海行為準則“框架。
周波認為,要避免海上衝突還要減少和避免採取被對方視為不友好、甚至敵意的近距離軍事活動。這是避免海上衝突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周波說,由艦機抵近偵察和以“航行自由”名義在他國專屬經濟區的軍事活動引發的海空事件在亞太地區屢見不鮮。雖然各國在解讀海洋法公約上存在分歧,但是公約明確要求各國在專屬經濟區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時,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早在1998年,中國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中明確任何國家在尊重國際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屬經濟區享有航行、飛越的自由。每年大約有10萬艘船通過南海,從來沒有國家申訴商船航行自由受到任何影響。把航行自由變成一個話題,並把自己對這個概念的片面理解強加與人是可笑的。
周波提到,我們希望自稱在南海問題上不持立場的域外國家切實遵守自己的諾言,不要選編站隊,也不要在敏感海域搞所謂的聯合巡邏或聯合演習,刺激南海局勢緊張。
第三個避免海上衝突的方法,周波認為是要嚴格尊重國際公認的規則和各國簽署的有關規則。各國艦船要嚴格遵守1972“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西太海軍論壇的21個成員國應該執行2014“海上意外相遇規則”,遵循良好船藝,減少發生碰撞的危險和風險。
周波提到,各方要加強一線部隊管控,避免擦槍走火。中美兩軍應該進一步健全兩軍達成的“重大軍事行動相互通報機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要充分利用海上軍事安全磋商等風險管控機制,按照兩國領導人達成的共識,做到不衝突,不對抗。
此外,周波認為,避免海上衝突要進一步鼓勵亞太國家在相互之間開展避免海空威脅軍事行動的對話和演練。
周波說,中國同美國、俄羅斯、韓國、越南等國建立了國防部之間直通電話,同有關國家就海上安全展開了廣泛的對話和磋商。中美自1998年建立了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迄今雙方多次就 “海上意外相遇規則”進行演練。中日自2008年以來就建立海空聯絡機制舉行了多輪磋商,達成了大部分共識,存在分歧不多。希望日方展現靈活,同中方相向而行,早日建成機制。中越簽署了《關於制定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迄今雙方在北部灣展開了22輪聯合巡邏。中國軍隊積極參加了東盟地區論壇和10+8框架下所有海上安全合作。中國願意同東盟探討建立中國-東盟防務直通電話。雙方正探討於明年適當時機舉行海上聯合演習。這些磋商和對話以及合作對促進海上活動安全,避免發生海上事件和衝突發揮了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