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3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13日在2016年施政報告中表示,為進一步吸引跨國及內地企業在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特區政府建議在符合指明條件下,企業財資中心的相關利息支出在計算利得稅時可獲扣免,以及就指明財資業務的相關利潤,寬減一半的利得稅。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梁振英表示,在“一帶一路”策略帶動下,內地企業將不斷擴充海外業務,企業對減低財務成本、優化財資相關風險管理的商業服務需求將會增加。香港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的理想地點。
施政報告同時指出,隨著越來越多內地企業在“一帶一路”策略下“走出去”,香港還將繼續鼓勵內地企業在香港成立專屬自保公司,為其在“一帶一路”策略下擴充的海外業務安排保險,以完善企業的風險管理。
梁振英還表示,香港將繼續推動離岸人民幣業務,進一步發揮和提升全球離岸人民幣樞紐的功能和服務,包括優化市場基建和鞏固金融平台,加強與沿線國家的人民幣業務聯繫,促進香港銀行與國際金融機構、企業的人民幣業務往來等。香港將加強海外路演,推動海外金融機構和企業利用香港的人民幣金融平台進行交易。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