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指出,同時,G20峰會的特點也逐步突顯。首先,G20具有代表性。其人口占全球2/3,國土面積占60%,GDP占90%,貿易額占80%;包含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體現區域平衡。其次,G20具有平等性。峰會採用尋求共識、協商一致的運作原則,新興國家與發達國家相對平等地就國際經濟金融事務溝通協調合作行動。再次,G20具有務實性。峰會圍繞現實問題設置議程,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世界經濟復甦、推動全球金融貨幣體系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最後,G20具有演進性。峰會因應後危機時期全球經濟形勢發展與矛盾演變,調整充實峰會議程、內容與行動方針,體現國際治理架構演進性與可塑性。
“未來G20的結構會如何變化,我們要如何調整,如何把握規律?我認為,理解G20的發展背景對於我們理解當下的事情非常重要。”盧鋒說。他強調,G20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們認識到戰後形成的一套治理格局有穩定性,也有局限性,同時也具有某種可塑性和內在的善變性。
盧鋒展望說,“杭州峰會是第十一次峰會,中國是第十個峰會舉辦國。這套體系不是我們創建的,但是中國能夠作為一個大國,在其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